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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現在王氏是他們買下來的。
兩邊當時鬧的挺大的,後來就鬧到了官府去。當時長豐縣的縣令怕麻煩,就把事情都推給了食谷縣的胡大人,胡大人就表示,你們兩邊不管買的還是賣的都不合法。又把那買了人的人牙子抓來,打了二十大板,罰銀十兩。
大昱的律令,不管是男女,只要成年了,若要買賣,就得他或者她自己同意。在自己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制買賣的,別管是爹孃、婆婆公公,還是丈夫、妻子,都是不合法的。
這條律法是好的,但現在以孝治天下,綱常在法理之前,老百姓又多是斗大的字不認一籮筐,更遑論律法,要是家裡長輩把人賣了,作為後輩再不願意,也只能當自己願意。孝是好的,可很多長輩已經打著孝的招牌,把兒孫當成了奴隸和財產。這是律法和官府都沒辦法管的,只能民不舉官不究。
現在民鬧起來了,胡大人表示,讓王氏在兩家人之間,自己選。
王氏看了看帶著兒子的前夫,再看了看抱著新生兒拉著女兒的現任,表示要留在馮家。
本來這事應該是完了的,可誰知道那前夫氣不過,當成就要衝過去廝打,把王氏一把推倒在地上,腦袋磕到了路邊的臺階,當場碰死了。前夫害了王氏,要不是當時捕快在場,就要讓兩家村的人給打死了。
他雖然是無意之失,可還是被判了個充軍流放。那兩家村的人雖然氣不過,總歸是大老爺判的,再後來,胡大人就帶著盧斯和馮錚去惠峻了。卻不知道後頭還有事情發生,那寡婦娘一個人帶著小孫子,小孫子後來卻病死了,她大哭一場,就跑到了兩家村,大半夜跑到了村口的井裡,用吊水桶的繩子,把自己給吊死在了井裡。
等到兩家村的人早晨起來打水的時候,當即被嚇了一跳,那口井好幾年都沒人敢用。別看著老太太不得人心,可終歸是掛馬村的人,輩分還不小,自然有她的親戚要給她討公道。兩邊打起來了好幾回,這裡頭又有老太太親戚的親戚或者好友,跟著一塊來找公道的。
鄉人鬥毆,那可是很兇狠的,弄出人命來並不稀奇,這麼一來二去的,梁家村和掛馬村,不結死仇也不成了。雖然兩個村子隔著百八十里呢,但隔三差五的,兩村的後生,都得去找對面人的麻煩。
兩家村的人心齊,一人呼喊八方支援。掛馬村每次都是找麻煩的那個,路遠,每次來的人都不多,兩邊村子互有往來,反正盧斯和馮錚還在任的時候,每年都得勸幾次架,尤其是農閒的時候。
不過,這要只是這樣,真不至於幹出屠村的事情來。直到去年,兩邊人又打起來了,兩家村的人失手把掛馬村孫家宗族族長最喜歡的小孫子打死了,人不是當時死的,是暈倒在地,被踐踏致死的。兩家村的人,表示,這人說不定還是你們自己人踩死的呢,概不交出殺人者。
族長跑去說理,大概是年紀大了,一腳沒站穩,磕在兩家村的水井井沿上,血流不止,人沒抬回去,就死在半路上了。
這下子事情是真正的鬧大了,掛馬村不再是鬆鬆散散的來人,而是召集了全村的老少爺們,過來尋仇。總算是當時的大小官員都反應及時,先是長豐縣的縣令親自帶領三班捕快攔在了兩邊人馬中間,知府顧大人也及時向當地駐軍求援,這才把事情彈壓下去了,
但掛馬村那邊的人,很明確的表示了,這事沒完。
盧斯覺得,這個掛馬村人手是足夠的,而且也有這個能力,但是,這個村子的百姓真能幹出這麼兇狠的事情來?他存了懷疑,卻不能全盤推翻,不過是要去掛馬村這個村子看看。
另外一個懷疑物件,那就是盧斯和馮錚離開之後出現的人了。長豐縣因為跟食谷縣合併,成為了勞興州的第一大縣,知縣治理得也不錯,長豐縣也就越來越紅火。百姓生活安穩,人口增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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