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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不娶妻生子,也沒人多花。可若其中有人要納妾或另娶,那也是應該的。而且,除非是兩人一起聘的妾,否則誰的妻妾就是誰的,斷然沒有“旁人”多事的道理。
換言之,若是擺在明面上,戚師爺也是管不了周縣令如何的。反而周縣令將自己的妻和子都隱藏起來,還更能顧及他的顏面,所以戚師爺也不說話。
這看起來是皆大歡喜了,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該得到的,卻忽略了一個人——馬氏。
馬氏原來雖然是周縣令的外室,但她在自己的小院子裡那也是做著當家主母的,說不上錦衣玉食,但也有奴婢伺候,三餐頗豐。周縣令去道她的院子,她是管周縣令叫“夫君”的,她原先的兒子則是周縣令的繼子,也是管周縣令叫爹的。
可到了縣衙裡裡呢?她是過了明路了,但也成了奴婢了,甚至為了逼真,她跟她的兒子都簽了賣身契。且去之前,周縣令還訓了她兒子好幾次,讓這個孩子不叫他爹,叫他老爺。孩子被嚇找了,連連夜驚而起,還害了一場病。更要命的是,這孩子好好的也變成了奴籍了。
在那個府邸裡,她也要叫自己的丈夫為“老爺”。叫丈夫的男人為“戚老爺”。叫自己的另外一個兒子,和那個戚老爺的兒子為大公子、二公子。他自己的兒子,也得這麼叫。人家坐著,她站著,人家吃飯,她看著。人家夫夫敦倫,她一個人在房裡抱著兒子哭。
只有偶爾,那戚老爺出去了,周縣令才會來找她,可也匆匆歡好之後,周縣令就走了。
馬氏不願過這種日子了,她要走,當初她也不是嫁給周縣令,而是兩人有商有量的,她算是聘妾,地位不太高,生的孩子歸周縣令,但她也該是去留隨心的。但周縣令卻不放她,她母子倆當初進府邸的時候,都簽了身契的,更何況周縣令乃是當地的父母,她怎麼走得了?
王斜怎麼知道的呢?因為這個馬氏跟他的奶孃訴苦。當初馬氏在外頭給周縣令當外室的時候,王斜家其實就住在她隔壁。王斜當年其實不是單獨一個人給救出來的,還有些老家僕願意跟著一塊來,比如他的奶孃。這老太太在王斜不在的時候,給他主持家務,當時跟馬氏處得不錯。
馬氏帶著孩子給人做外室,就知道她跟原來的家人,不管是婆家還是孃家,都鬧得不大愉快。她心中悽苦,周縣令這個本該是她依靠的卻成為了她痛苦的根源,孩子還小指望不上,在縣衙裡也沒有人能是她可以信任的,她就只能藉著極少的外出機會,與鄰居的嬸子哭訴。
這個事情,也就從奶孃那裡,傳到了王斜這邊。
“……呵,這女人也是蠢,根本沒看出來戚師爺已經知道了,這分明是她自己不敢,卻想借著我的口,把事情說出去。”
王斜說的這個可能也比較大,這事情馬氏要是自己說,即便周縣令和戚師爺鬧了齟齬,她也得不了好。但要是旁人說給而來戚師爺,讓他跟周縣令鬧,那別管結果如何,是把馬氏放了,還是真給她過了明路做周縣令的妾,那對馬氏來說,都是比現在更好的情況。
“嗯……且這事情對你不但沒好處,反而還壞處多多吧?”盧斯問。
“那是自然,我託庇於周縣令之下,為何給他們找不痛快?說到底,也是這馬氏貪心。她私心裡其實並不想走,更擔心再過幾年她徹底的人老珠黃讓周縣令厭憎,她更想正兒八經的做個縣令夫人。否則,她給周縣令做個奶孃,豈不是比給人做個外室乾淨?”
“那這馬氏為何會對周縣令下了殺手?若照你說的,她貪慕虛榮,那最恨的該是戚師爺吧?”
王斜還真仔細想了想:“因為戚師爺對她一直心懷戒備吧?戚師爺既然知道她是情敵,怎麼會與她坦然相處?不過我也是猜測而已,她殺了周縣令,其實我也是意外的,畢竟……聽我奶孃說,這婦人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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