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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去,盧斯真的就叫人把孫昊叫回來。吩咐完之後,他就躺在床上,想事。想著想著,他就爬起來了,想進宮,可是撐著身子發了一會呆,他就又躺回去了——現在不是時候。
回到馮錚這邊,他已經將捕快們都請回來說話了。關於每年送兩批流放囚犯這件事,當地的捕快們還真有說法——因為顧縣是開陽附近最窮,最小的縣,所以捕快們的油水也最少。而押送流放犯人這件事呢,從來也都不是一件好差事。
押送犯人除非是遇到家裡有錢,又願意花錢的,否則不一定有錢那。並且,很可能押著犯人出去,然後遇到點什麼事,就死在外頭了。所以其他地方的捕快都不太願意幹這件差事,一來一回少說就得近倆月了,辛苦不說,留在自家的小縣城裡,乾點什麼弄不來這些罪人給他們的油水?
他們寧願花點錢,讓其他人幹。這個其他人當然不能夠是白身,而是那其他地方的捕快。原來是送到半路上,有那窮縣的就把人接過去了。後來跟顧縣的搭上了,顧縣雖然因為也是開陽地界,要的錢多點,可是近啊,把人朝這一放,轉頭就走,來回一趟也就是兩天,誰都願意花這個錢。
這樣的活,他們已經幹了有三十六年了。
這種說法,馮錚還真挑不出錯來,因為這人一說,馮錚就想起來了,他在食谷縣的時候,也聽說過。只是這對於食谷縣的捕快來說,乃是肥差,他最開始是小捕快當然輪不上。後來突然就連升幾級,跟著盧斯一起東跑西顛的查案子,也顧不上。
正在馮錚以為這線索又斷了的時候,當地的捕快竟然拿出來了厚厚一摞的卷宗。言道這就是從三十六年前,他們頭一回給人流放犯人時,就由當時的老捕快記錄下來了。所有犯人的姓名、年齡、容貌特徵、所犯何罪、在何處被判罪,又要發往何處等等,全都記錄在案了。
說是當年的老班頭就是怕出事,所以挨個的都給記錄了,後來就在他們顧縣的捕快中變成了慣例,全都留下了記錄。
馮錚對當年的那位老班頭讚了一聲英明,知道老人家不在了,有些遺憾。但是對這當地的捕快,倒是多了些好感。
然後就簡單了,但是也麻煩了,如果要查,那不只是查當年的那位老人的三哥,其他所有人也都要查。畢竟,那三哥要真是冤枉的,或是讓人用什麼手段摻和進了流放犯裡,馮錚可不相信那是隻有一次的事情。
這些流放之人都是要留檔的,即使是三十六年前的檔案也必須在,否則那就不是監管不力的問題,而是翫忽職守了。
昱朝的流放,主走兩條線,一條是西南,一條是北邊,都是與外敵對峙的地方。這些罪人流放過去,不是當兵,而是當軍奴的。他們乾的都是體力活,挖坑築牆、開挖水渠、耕種糧食,都幹。
若是兩軍對峙,偶爾也會讓這些人去做了炮灰。
所以流放出發地有底檔,接收地有底檔,轉收地也有底檔。三十六年的流放之人,這是數量極其龐大的一群人,可是想要查的話,還真不算太難。
這牽扯的人極廣,馮錚只能先上書刑部,希望刑部能下批文配合。
刑部的迴音還沒下來,三殿下就先變平王了。雖然有封地,但封地不歸他管,按照皇帝的聖旨所言,他終生都不得出京。
惠妃也被平王“接”了出來奉養,有人說是平王孝順,但不只是大臣們心裡不對勁,就連老百姓也覺得怪——皇帝老兒還在呢,怎麼就把妃子接出來養老了?莫不是這妃子年紀太大,太醜了?
沒過幾天,就有言官上書,有勳貴子弟於青樓內為爭搶一紅女支而大打出手。
這不是常事嗎?每年沒幾個紈絝子為了搶女人把人腦袋打成豬腦袋的?反正他們也有分寸,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不會牽扯到外人。打完了,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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