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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會這麼輕易的放過你麼?呵呵,我要用我的命,換你的命!
現在,我的命已經交了出去,你離死,還遠麼?
…………
信件到這裡就沒有了後文,看的我到最後呆若木雞,拿著這張a4紙,心情複雜,又描述不出來是什麼滋味。
我不知道,當時的我一個小小的報道,竟然引起了這麼大的一個慘案,以至於那個女生自殺,而這個叫張維的男生,為了報復我,連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
當時,我真的做錯了麼?
我記得我當時的想法,剛剛和學校裡的女友分手,分手原因也是因為這個女生喜歡上了別人,被我在校園裡給撞見了兩個人親親我我的畫面。
所以我當時對於劈腿的人,尤其是對愛情不忠的人,特別的憎恨。
偶然的機會,我跟朋友一起在人工湖旁邊玩的時候,朋友指著坐在一起的一對男女,說女生不檢點,有了男朋友竟然還跟別的男人勾搭。
我一開始不信,直到最後,這個女生,也就是曉微,和男生在草地上吻了起來,又聽到朋友這麼說,這個女生已經在我的心裡被打上了不檢點的標籤。
一氣之下,我和朋友都拍了幾張照片。
至於這信上說的,在學校論壇引起了軒然大.波。是當時朋友拿我的號,發在了論壇上。因為我當時是學校的宣傳部委員,論壇上的號粉絲比較多。
我當時覺得這個女的,敢做出這樣的事兒,就不要怕別人說。所以也就沒有阻止。
我之後並沒有在論壇上回復和檢視那些人的評論,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影響,因為當時的我就已經開始在準備實習的資料,再加上剛失戀,根本沒空玩論壇。
這最終的結局,並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們當時的想法,可能只是想讓一群人,跟著我們一起批判這種人而已,到了最後,演變成了我們一群人,殺死了這個女生。
信上說的沒錯,我確實是整件事情的罪魁禍首。
但是,我不覺得,我作為一個記者,對於這種腳踏兩隻船的不道德行為報道,有什麼不對。
或許我當時是帶著點個人情緒,但是我並沒有觸碰一個記者的底線。
但人畢竟是因我而死,我確實是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維的信上說,他用自己的命,換我的命,如今他已經死了,他死之前,到底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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