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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還病怏怏地拖來一袋二十斤的大米, 一步三歇氣,一副隨時倒地的樣子。這不是林秀裝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時候她在家裡沒吃過苦,現在吃飯也吃得不好, 加上做家務勞累,所以身體一直一般般, 比起吃成圓臉蛋的張三花柔弱多了。
張三花忍不住開口, “我哥就要到家了,這得做到什麼時候?”
婆母看了看時間,罵罵咧咧進廚房去幫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攔在門口, “不用,我來,您年紀這麼大了,怎麼能操勞。”
這學來的半吊子白蓮花招數讓所有人都惡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學到磨蹭大法的真諦,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樣子,連玲玲都忍不住覺得她可憐又柔弱。
家裡兵荒馬亂忙到十二點,門被拍響,張三花從沙發上蹦了起來,顛顛開了門。
林秀側頭看過去,一個個子高高,小麥膚色的男人提著東西站在門口。這男人濃眉大眼,精氣勃發,長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輕了幾十歲的前夫張仲清。
張仲清看見自家妹子,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擁抱,然後進門喊媽。
他實在是個長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會在當年把年輕的林秀騙到,誤以為他是個開朗的好人。
張仲清風塵僕僕回了家,家裡人圍著他問這問那,連張妍妍都湊過去跳著喊爸爸。
林秀心裡有點發酸,她自己養了好多年的女兒,從沒對她這麼軟乎過………
張仲清一把把女兒抱在懷裡,一點生疏都沒有,親了親女兒嬌嫩的小臉蛋,從人群中看見林秀,喊了她一聲“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這稱呼挺遙遠了,大概只在剛結婚的那幾年聽過,現在聽起來不覺得親暱,反而有種陌生人間的彆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輕時會有的舉動,走過去接過他手裡的衣服,小聲喊“仲清”。
張仲清笑眯眯問,“怎麼不親我了?”
他說著側過臉。
林秀心裡一陣翻湧的不適,假裝羞澀地推開他,“人多著呢,先吃飯吧,你這麼累,我買了你最喜歡的魚。”
他沒注意到林秀表情變化,抱著女兒樂顛顛走到飯桌旁邊。
張仲清在家裡地位挺高,雖然現在早不是舊社會,但一個家庭依舊圍繞著經濟地位最好的人活動。林秀後來才明白,早在她丟掉自己的工作,逐漸喪失與社會聯絡時,她就自己拋棄自己被尊重的權力了。
一家人圍著飯桌坐下,張三花忽然一驚一乍道,“怎麼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個人。剛才大家不說,是因為不好意思說出口,現在被她戳穿,眾人裝作才發現的樣子。
多出來的那個人是個不太年輕的女人,穿著很時髦的風衣,頭髮燙成捲髮,鼻樑上架著墨鏡,嘴巴塗得紅紅的,和小縣城格格不入。
張仲清一拍腦門把女兒放下,給大家介紹這個跟他一起回來的女人,“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車順路回來的,所以請她進來坐坐。”
婆母很熱情地招呼這姑娘,“我們正好吃飯,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搖頭,“不用了,我家裡有人等著呢,本來不想上來的,但是張同志說可以順路來喝口水。”
婆母於是用碗裝了半碗白開水給她,“喝玻湯。”
城裡白開水就叫玻湯,因為白開水像玻璃一樣透明無色,但家裡沒玻璃杯,只有一毛錢的粗瓷碗,導致涼水渾濁了不少。
林秀看見那位時髦女郎微不可見地皺了下眉頭,小小抿了一口開水後辭別了。
等這人走後,林秀隨口問丈夫,“她是誰啊?”
張仲清,“我說了啊,我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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