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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地拿出採訪簿,打算把關鍵部份記下來。幾個保安遠遠看著,沒有一點兒妨礙採訪的意思,讓我頗為奇怪。眼角餘光掃到,他們臉上的表情,是不屑和輕慢。是對我嗎,還是對這女孩?
我的採訪簿卻是白拿了。
聽了十幾分鐘,我一個字都沒往本子上記。同時也明白了保安為什麼這樣悠閒,而前些天那位同樣採訪過女孩的記者,為什麼很快就沒了興趣改找它人。
女孩的名字叫張巖。所謂「寶寶」,果然就是她的先生,名叫劉小兵,有輛金盃小麵包車,幹著無證運營的營生,也曾被城管執法隊放倒鉤罰過錢。
前幾天,劉小兵開著車出去做生意,卻沒有回來。張巖等了一夜又一天,不知該怎麼辦。情急之下她向鄰居挨家挨戶地打聽,門口雜貨店的老太太就說,聽說最近黑車打得嚴,準是讓城管抓了去,從前就被罰過,屢犯是要蹲大獄的。
所以張巖就跑到了這裡,和其它要城管還錢的黑車司機們混在一塊兒,想要城管部門把「寶寶」放回來。剛來的時候,見了紙牌上的字,樓裡還有人問她怎麼回事。後來就再也不理她了,張巖激憤之下,就有了剛才的扔磚之舉。
「唉。」我長長嘆了口氣,說:「這事兒你該找警察呀。」
「但是馮奶奶說,準是讓城管逮了,城管可壞了。」張巖說。
我只好又嘆口氣,這女孩兒真是沒一點生活常識,聽風就是雨,看這模樣還特別倔。我瞧她才像個「寶寶」。
於是我只好給她解釋,城管部門是沒有拘留公民的權力的,這麼多天和劉小兵失去聯絡,這叫「失蹤」,得立即報警。
「真的?」她狐疑地看我。
「真的。」
「那會不會就是警察抓了寶寶?」
「你先生又不偷又不搶,只是無證運營一般警察是不會拘留的。就算他因為什麼讓警察抓了,也不可能不通知家人呀。你啊,還是快到警局去報失蹤案吧。」
「通知家人……那會不會……」張巖欲言又止,然後問:「我該去哪裡的警局報案呢?」
「你打110呀。」
「我不能打110的。」
「110怎麼能不會打?你要不打電話,就去你住那兒的派出所,你去問那馮奶奶,她準知道。」我有點被她煩著了,口氣不耐煩起來,旋即反省,這女孩兒雖然這也不懂那也不懂,但人家老公失蹤?,自己這語氣不妥。
「這樣吧,你先去警局報案,萬一再有什麼困難,你打我名片上的電話,要是能幫上我就幫。」我補了一句。
「我也沒法兒打你的電話。」張巖朝我笑笑。
我還沒捉摸出她笑裡的意味,就聽她說:「我聽不見。」
「啊?」
「我聽不見!」
我愣了幾秒鐘,當我明白過來的時候,徹底愣住了。
她是聾子?
她聽不見聲音的?
不對呀。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那你怎麼能和我說話?」我問。
張巖指了指我的嘴唇。
是唇語。
怪不得,她只有在看著我的時候,才能知道我說什麼。怪不得,她說話的語調這麼奇怪。絕大多數的失聰者是啞的,不是聲帶有問題,而是因為聽不見別人說話,自然就很難學會說話。像張巖這樣能說話的,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才學會。
呵,我竟然在和一個聽不見的人說話,當記者這麼多年,頭一會碰見呢。
「寶寶教我說話的。我一定要把寶寶找回來。」穿著公主裙的女孩兒說,帶著讓我懍然的堅持。
我想我有種幸運或是不幸,平常人一輩子也碰不到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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