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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見了面被轟出來要好吧?
連喻起初是願意聽取皮皮的意見的,只是當那封長篇大論換回一把菜刀的時候,他直接將皮皮丟出院外去了。
方大姑娘是個對事兒不對人的人,見到皮皮進來了,便也順著樹下的小凳子踩著下來了。
一面招呼青柳上茶,一面將小几上的桃酥拿給皮皮吃,禮數是全然的周全。然而皮皮嚼在嘴巴里,卻總覺得對不住她。
埋頭思量了一會兒,他覺得女人的思維大致的跟男人不同的。即便他現下告訴了她,寫信的主意是他出的,他們家那位爺依舊免不了一頓胖揍。因為他盲從了,沒有自己的主見了,他讓他寫信他就真的寫了,這是十分不對的。
連喻於感情一事一直是個葫蘆性子,內裡想的清清楚楚,嘴上就是納於言辭。如此僵持下去定然不是好事兒,如此說來,倒不如由一個急性子的人先打破。
想到最後,皮皮深以為自己悟了。擦著嘴角的桃酥渣渣對方婉之說了句。
“方大姑娘,我跟您說件事兒吧。”
☆、第五十七章 阿桃,你帶刀來的?
皮皮將連喻偷親方婉之的事情說出去了。
糾其原因很簡單。
他要去劉衡山出任務了,所以即便是連喻知道這事兒是他說出去的,一時半會兒也收拾不了他。
再說這事兒更深一層的意思,他有點想要看熱鬧。將這事兒說出來也是為了讓連喻多挨頓揍,並不存在什麼互幫互助的主僕友誼。
在皮皮心裡的認知中,連喻和方婉之是吵不散的。天天相敬如賓的夫妻兩,若是驟然有一天吵了架,那這架得勸,因為搞不好就真的四分五裂了。連喻跟方婉之不一樣。兩人從認識開始就在打嘴仗,相好了也打,打的噼裡啪啦雞飛狗跳,從來就打不散。
正兒八經居家過日子的兩口子哪個不是這樣打過來的?皮皮甚至覺得,這兩口子到了七老八十也是這副互相不服的德行,當然,多數是連喻不服,方大姑娘專治各種不服。
如是想著,皮皮幾乎帶上了一種超然,把個猥瑣公子偷親熟睡小姑娘的故事講的淋漓盡致。說完之後,他是十分的酣暢了,至於連喻會不會酣暢,他瞧瞧看了看方大姑娘臉上的臉色。
恩...只能說,自求多福了。
連喻這兩天的右眼皮老在跳。跳的一點規律也沒有,後背也總髮毛,像是什麼人跟在後面死瞪著他似的。
自從上次那一封信送出去之後,他每次回府看到方婉之送給他的菜刀,眼皮子都得跳上一陣。
依照連喻的本心,他是想要親自去找一趟方婉之的。奈何最近朝廷裡的事兒一件連著一件,實在□□乏術,實在沒得一點時間。當然,連喻也得承認,自己的骨子裡頭還是有那麼點小不服。
而這點子小不服,就像是青春期的叛逆少年都會在額頭上長出的一兩顆小豆一樣,固執的維持著一種自視甚高的小堅持。其實這話說起來,也不是非要擰著來,但是這件事情自己已經認了錯,對方還是想削他,心裡就有點擰巴了,不知道這人到底要怎麼哄,著實有些束手無策。
每日忙至深夜回了府裡,連喻都會掃一眼桌上的菜刀。說不上是什麼滋味,彆彆扭扭的,摸了摸那刀刃,有點等著她找上門來砍的意思。
他已經說了對不起了,方婉之還是兇成那樣,連簪子都摔斷了。
想到這裡,連喻老氣橫秋的嘆了口氣,連帶身上那件新得的深紫蟒袍都沒了精神,是個沒精打采的背影。擠在一群披著官袍的老油條中間,像個偷穿了大人衣服的熊孩子,整個人都悶悶的,跟活夠了似的。
連喻確實也承認,沒了方婉之的嘮叨,這日子過的就不像個日子。仔細琢磨起來,就跟前二十七年都是死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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