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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又放了心,低頭拿著湯勺開始一勺一勺的喝藥。
他沒病,但是確定自己需要進補。雁南一帶潮溼,比京城氣候要差,這一碗湯藥熬的都是上好的東西,他從來都知道對自己好。
方婉之見他喝了藥,便轉身幫忙收拾床上的東西。看著偌大的一堆,據說還是某人整理過後的結果,頗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讓你叫個婆子過來了,非說自己能疊,你瞧瞧這被面讓你團巴的,都皺了。”
“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準保得破。”
連喻就端著碗聽著她數落,也不吭聲。良久之後抱著王守財窩在床腳,還是不吭聲,就看著方婉之進進出出的忙碌,身段嫋嫋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長裙被她捲了裙子邊,露出一雙緞面繡花鞋面的小腳。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連喻手上有一下沒一下的點著王守財的腦門,想到自己這次是出遠門,突然很捨不得方婉之。沒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會過的有點亂七八糟,但是沒有了方婉之,他似乎會很無聊。熱鬧的日子過足了,就不會想要寂寞了。
連喻在為人處世上極喜歡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這裡,卻換做了完全的直白。抱著貓往跟前湊了湊,他對方婉之道。
“你去將湯藥再盛一碗來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東西沒工夫搭理他,隨口哼哼一聲算是應了,也不知道聽清楚了沒有。
連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會兒,發現她並沒有將自己的話當回事兒,就自去後廚端了一碗過來。
“誒,你喝了,東西等會再收。”
方婉之看著驟然出現在面前黑糊糊的藥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這東西熬著的時候就有股子苦味兒,再者,她為什麼要喝這個啊。
連喻就將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氣不好,喝了這個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兩下眼睛。
“你要帶我去雁南?”
所以說跟聰明人說話就是不累麼。
連閣老輕鬆愉快的一點頭,很喜歡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歡了。
因為方婉之說。
“我不去,那地方總下雨,天氣壞的很。”
連喻是打定主意要帶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認為她一定不會拒絕。然而如今被拒絕的這樣乾脆,一時間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繼續收拾東西,埋頭疊了一會兒,又忍不住放下手裡的東西轉過身。
“你為什麼要帶我一起去?”
連喻就很老實的實話實說。
“皮皮不在,路上沒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開始端起胳膊仔仔細細的端詳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帶我了?”
連喻未置可否,覺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邊坐下,他說。
“咱倆路上聊聊天不好嗎?”然後四下看了看,找著擋箭牌似的拎起手裡的肥貓“王守財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這個?”
連喻點頭。
“就這個。”
潛意識裡,他已經將方婉之當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樣,都是身邊兒的人,習慣了帶著,就總想帶著。
方婉之也不問了,就那麼一聲不吭端著胳膊站在他身前,面無表情的樣子讓連喻想起了年幼時的私塾先生。
他沒覺得自己哪裡說錯了,又因為長久的不跟女人接觸,所以並沒有意識到沒名沒分的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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