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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家,也是這個時代特有的名詞之一。
關於什麼人叫做資本家,在當時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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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開始引發這個話題爭論是傻子瓜子的創始人年廣久。
42歲的年廣久在當地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7歲開始在街巷撿菸頭掙錢,9歲做學徒經商,十幾歲接過父親的水果攤開始持家。
然後1963年他因“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出獄後為了維持生活,年廣久炒起了瓜子。
年廣久不知從哪裡偷學了一門手藝,炒出來的瓜子竟非常好吃,一磕三瓣,清香滿口,慢慢地出了名。
他想給自己的瓜子起一個名字,想來想去突然想到,他的父親破街坊稱為“傻子”,他自小也被叫成“小傻子”,於是索性叫個“傻子瓜子”得了。
“傻子瓜子”的牌子一掛出,沒想到因為特別竟引來一片叫好聲,他的生意越來越興旺,一天的瓜子可以賣出兩三千斤,他便請來一些無業青年當幫手,這些人一個個多起來,
到秋天,別人幫他一點數,居然有了12個,這下子捅出一個大婁子了。年廣久生意好,本來就讓四周的人眼紅,現在他請的僱工居然了12個,
有人馬上聯想到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做出的那個著名論斷
“僱工到了8個就不是普通的個體經濟,而是資本主義經濟,是剝削。”
於是,“徽省出了一個叫年廣久的資本家”、“年廣久是剝削分子”的流言頓時傳遍徽省。
這場爭論好像沒有在當時的公開報紙上出現過,但是,在政府官員中卻流傳甚廣。
“安徽有個年廣久,炒瓜子僱用了12個人,算不算剝削?”這成了一道十分敏感的命題流轉在全國各地,爭論,辯護,討伐,一場帶有濃烈的意識形態特徵的大辯論開始了。
很顯然,在當時正統的政治經濟學話語體系中,年廣久的剝削性質是毋庸置疑的。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餘價值率和剩餘價值量》中,曾經明確地劃分了“小業主”與“資本家”的界線,
按他的計算,在當時(19世紀中葉),僱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樣直接參加生產過程的,是“介於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中間人物,成了小業主”,
而超過8人,則開始“佔有工人的剩餘價值”,是為資本家。
在幾乎所有的社會主義理論中,“七下八上”是一條鐵定的界線。如今,年廣久的瓜子工廠居然僱工12人,其性質幾乎不言自明。
傻子是資本家,說了誰也不信,但用理論一套卻還真是的。
在鮮活的現實面前,“經典”終於顯出它的蒼白和尷尬來。
如果年廣久的傻子瓜子應該被清除的話,那麼,“家庭副業”怎麼能夠發展得起來?難道所有的工廠人數都必須控制在7個人之下?“傻子”出的這道難題,讓全中國的理論家們爭辯得面紅耳赤。
事實上,在當時國家,年廣久絕非孤例。對於剛剛開業的十萬工商戶來說,僱工數量是否應該限制,到底能不能超過八個,已經從一個象的理論問題直接行變成了實際難題。
在廣東一個小縣城,一個叫陳志雄的農民承包了105畝魚塘,僱長工一人,臨時工40個工日當年獲純和一萬多元,這在當地引起陣激辯。
在廣州,一個叫高德良的個體戶創辦“周生記太爺雞”,做了不到半年就僱了六個幫工,被社會上指著為剝削。
是不是資本家,這在當時是很有爭議的一件事。
要說姜小白的知青罐頭,僱傭的村民達到了100多個,按照“七下八上”的原則,那是妥妥的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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