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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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薇被人逮在懷裡,怕被打,拼命往外撲騰。李近仁撈住她,看她撲騰得厲害,聲音軟化下來,道:“你別這樣,我不打你。”
“你說真的?”幼薇停了下來,迴轉身去看李近仁,她可還記得自己去邕州找人被李近仁逮住打屁股的事情。
李近仁看幼薇那樣子,想起上次打屁股的事情,他心情瞬間變得愉悅起來,道:“你要是理由充分就可以免打。”
幼薇扁了扁嘴巴,道:“這你可得去問劉長史,是他把我拉到這裡來的,我本來還想留個紙條在家裡。”
“你真的想留紙條?”
“當然是真的。”
聽到幼薇這句話,幾天來的擔憂、不安,以及由此而引發的憤怒全都煙消雲散了。李近仁把幼薇摟在懷裡,嘆氣道:“你真是……”
你真是什麼,李近仁沒有說下去,只是把幼薇摟在懷裡,感覺到心裡繾綣纏綿,堵在心裡,宣洩不盡似的。他俯身在幼薇耳邊說了一句話,幼薇打了他一下。
這天就這麼過去了,派出去的人沒見回來。劉瞻也不著急,悠悠地喝著茶,還把李近仁給叫過去了,也不知說了些什麼,幼薇本來想去,被人攔在門外,說長史與人談的是男人的話題。
等到第二天下午,那些人回來了,倒是帶回來一個男人。不過這個男人與大家想象的不一樣,大家想象中,這應該是個孔武有力的男人,但看到這個人後才知道,他與孔武有力相差十萬八千里。
男人長相猥瑣,一雙小眼睛滴溜溜的,小老鼠一般。不過想想也對,只有這樣的人,給點錢就能幫人殺人放火。但是,裴子瑜沒有想到,這樣的人,出賣起人來也毫不猶豫。
劉瞻只是稍稍地嚇他一嚇,他就乖乖地全招了。劉瞻問他,敢在堂上指證裴氏嗎?他說,敢。
於是,裴子瑜又被抓了回來。這一次,面對男人的指控,以及男人交出來的裴氏收買他的錢財,裴子瑜再也沒有辦法抵賴。
按照唐朝的法律,陶紅是裴子瑜的奴婢,就算後來陶紅攀上了李億,但她婢女的身份不變。裴子瑜擅自把陶紅處死,就是主子處死奴僕,一般的處罰是判處流放兩年。
流放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罰。在古代,交通不發達,流放意味著要長途跋涉,身上帶著枷鎖鐐銬,行動不便,而且常常被押送的公差欺負。流放地生活條件十分惡劣,很多人熬不到期滿,就去地府報到去了。還有一些人在路上就去見了上帝。
裴子瑜看著站在劉瞻旁邊的魚幼薇,恨得咬牙切齒。她覺得她之所以被抓,與兩個人有莫大的關係,一個就是綠珠,另一個就是魚幼薇。
當然,她也不一定會到流放地去,裴家還沒有垮臺,必然不會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親人去到那樣的地方。他們總有辦法把她從這個鬼地方撈出去。
最好的辦法就是皇帝大赦天下。皇帝大赦天下的原因有很多,皇帝皇后或公主王子生日,太子大婚,隨便一個由頭都可以大赦,關鍵是皇帝高興,開了這個金口。
裴子瑜在心裡暗暗發誓,等她從流放地回來,她一定要好好地對付魚幼薇,讓她知道,裴氏之女不是那麼好惹的。
終於把裴氏抓起來了,幼薇很高興。作惡者理所當然應該受到懲罰,這樣才能體現律法的威懾力。否則作惡者會越來越猖狂,那些原本安分的人在這個示範,也會變得不老實起來。那麼,整個社會就亂套了。
裴子瑜被判處流放寧古塔。寧古塔位於現在的黑龍江,是個苦寒之地。
“她這種驕橫的女人就應該受到處罰。”
從高郵回來後,李近仁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和劉瞻寫了《通婚書》和《答婚書》。所謂的《通婚書》和《答婚書》,其實相當於現代的結婚證。《通婚書》是由婆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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