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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蕭規曹隨”之人,上任不久,便提出了兩項大的改進方案:

其一,創辦校文學社社刊。如前文所介紹,原先校文學社所編輯的僅為學校的校刊……既為校刊,則接受的投稿不限於學生,校領導、教師、教工等亦可投稿……普遍來說,學生的寫作水平怎及閱歷豐富的師長們,因此許多同學的文章很難在校刊上發表,如此對熱愛寫作又積極投稿的那些同學的積極性有所打擊,不利於提高我校廣大學子的整體寫作水平。因此,我建議文學社在不放棄編輯校刊的前提下,創辦社刊,社刊上只刊登學生的文章……我認為如此可以提高同學們寫作和投稿的積極性,亦可以從優秀稿件中發掘有潛力的同學並鼓勵他們加入文學社……

我的想法當然被認為是好的,但在與申老師溝通時發現主要困難在經費上——申老師認為,學校不太可能批這筆經費,他倒是建議我可以考慮收取社費,每一位社員需定期交納……本學期,申老師與關老師分別擔任高三理科班與文科班的語文課教師,還都兼任總體成績較差的兩個班之班主任,高考升學率的壓力令這兩位指導老師分不出太多時間與精力照顧文學社的工作……而素素老師只帶高一各班的語文課且不兼任班主任,因此文學社的具體事情基本上由她處理……到下一個學期形勢更是如此……她支援我創辦社刊的建議,也贊成申老師關於收取社費的想法……我主張交納社費還是應本著自願原則為佳……她也同意了……

我於校文學社會議上宣佈創辦社刊的決定後,也宣佈了以自願原則交納社費的方案……三位指導老師帶頭交納了一定數目的社費,我也跟著這麼做了,大部分社員亦或多或少交了一些……當然,三位指導也向校領導做了爭取,學校還是批了一些經費……

第一期社刊出版後,許多同學看到自己的文章得到發表,均很受鼓舞,大批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同學踴躍加入校文學社……文學社社員人數成倍增長……

其二,我認為文學社開展的活動可以更加豐富多彩一些,以增加社員的歸宿感與積極性。具體而言,可以將像生日會那樣的送溫暖活動定為慣例,另外,還可以久不久舉辦一些與兄弟學校、社會團體的聯誼活動,其餘的外出活動、社會活動也可視情況適時開展……舉辦這些活動也同樣需要經費……不過此一時彼一時也,申老師這回對能申請到相關經費表現得很有信心,畢竟文學社在這段時間發展壯大得很快,讓校領導也另眼相看……但就生日會的活動,他有這樣的說法:“我們三位指導老師都是領工資、有收入的人,生日會就不必包括我們了。”相信他看不出我的那點私心,我建議舉辦生日會,還真有為素素老師著想之意……經過一年多的交往,我雖始終看不清她的婚姻狀況,但可以確認她是一個人住在學校宿舍裡的,她與其他老師均無深交,在校外也沒什麼朋友——她的內心深處是挺孤單的……學校會優先為配偶與子女已到其身邊的老師分房,她在這個城市沒有自己的家……我希望校文學社能帶給她一些家的溫暖……我對申老師說:“交納社費時,三位老師沒有置身事外,率先資助,校文學社上下非常感激,故生日會活動怎能讓你們例外?”申老師笑道:“難得你有這份心……這樣吧,到時你們可以AA制湊些錢,意思意思就行了。為我們慶祝生日,還是不宜動用學校的經費。”我認為這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這件事,即便是我一個人出錢,也無所謂,反正我的家境不錯,父母每月給的零花錢不算少,我也從不亂花錢,作為文學社社長還有一些補貼,為三位老師買生日蛋糕和一些小禮物還是沒問題的……

快到期末時,我於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瑾緞老師,並加入了她負責的歷史培優班……前文提過,這個歷史培優班多在週五開課,偶爾也會在週四……可我第一次參加卻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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