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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算犯罪嗎?

“算啦,還是我來說吧。我大姐當了一輩子老師,是我們姐兒三個中學歷最高的,也是最老實的。我下面還有個妹妹,叫高月蘭,在商城裡做生意,家裡比較有錢。

這事是我大姐家兒子,也就是我外甥的事,我大姐命苦,幾年前大姐夫因病去世,留下他們娘倆。

我這個外甥學習不好,整天就知道瞎混,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上了個職業學校,後來畢業,我想讓他到我公司上班,好歹都是親戚,我能照顧著點,結果他不去。自己找了幾個工作,幹了沒多久喊累,就一直在家待著啃老。

這事要我說,誰都不賴,就賴我大姐,一天到晚把兒子當個寶兒似的,啥都不讓他幹,結果二十來歲的人了啥都不會,煮個麵條還問是先放水還是先放面,你說,他能幹啥!”蘭姐一點面子都不給大姐高玉蘭留,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金蘭,甭說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先說說案子吧,人還在裡面關著呢。”高玉蘭心裡發急,插嘴道。

“要我說這不叫事,關他幾天也好,省的一天到晚在家啃老,讓他去啃啃看守所的窩頭,出來吃什麼都香。”蘭姐生氣道。

“蘭姐,您外甥犯了什麼罪,怎麼被關起來的?”方軼插話道。按照蘭姐這節奏談下去,恐怕晚上吃完飯都未必能談的完,所以方軼不得不攔她。

“盜竊罪,偷了他小姨的銀行卡。”高玉蘭尷尬道。

“如果僅僅是偷了銀行卡,沒有取錢,應該還好,問題不大。”方軼道。

“哪呀!他用他小姨的銀行卡去周大福購買了“千足金回購金條”四根,一共花了十六萬多。”蘭姐道。

“他買金條幹嘛?”方軼道。

“他買了金條後,將金條又賣給了周大福,套現後拿著錢去玩遊戲,請朋友吃喝、旅遊,都給揮霍了。”蘭姐道。

“您妹妹丟了卡就報警了?”方軼問道。

“對,都過了兩天了,我妹妹才發現卡沒了,跑去銀行掛失,然後又去了派出所報案。

一開始不知道是他拿的,要知道是他拿的不就不報警了嘛。你看這事鬧得,我妹妹現在跟我大姐為這事鬧的都不說話了。

你給想想辦法,看看能不能把我外甥先放出來。”蘭姐道。

“行,我去問問,先做個取保候審試試。蘭姐,您妹妹高月蘭能不能出個諒解書?”方軼道。

“這……”高玉蘭看向妹妹,臉露為難之色。

“算啦!還是我去找月蘭說這事吧,大姐,伱手上有多少錢。你兒子拿了月蘭的錢,咱們不提這事,恐怕月蘭不幹。”蘭姐道。

“錢我給她補上,你找她談吧。”高玉蘭道。

“那就這麼說定了。兄弟,你回頭跟我走一趟,去找我妹妹談談,如果談妥了,當場讓她簽字。”蘭姐看向方軼道。

“沒問題,您把相關資訊給我,我馬上就起草諒解書。”方軼道。

蘭姐親外甥的案子,方軼沒多收費,只要了一萬元律師費。十分鐘後,周穎拿著委託手續來到會議室,協助高玉蘭簽署委託手續。蘭姐開始打電話約妹妹高月蘭到公司談事。方軼也沒閒著,打電話給看守所約會見。

次日上午方軼去了看守所,高玉蘭的兒子叫趙寶新,今年剛滿二十歲,長得跟棵豆芽菜似的,弱不禁風。這段時間被關在看守所,可能精神壓力比加大,沒什麼胃口,他走起路來有些打晃。

趙寶新說的案發經過,與蘭姐說的相差不大,但更細些。前段時間玩網遊買裝備,他花了不少錢,母親高玉蘭不給錢,限制他消費,他怕二姨高金蘭(蘭姐),不敢去找二姨,便去找了小姨高月蘭借錢,說是借錢,其實是有借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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