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12章 會不會被判死刑,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也許女人嘴上都會讚美立牌坊的女人,但是當輪到自己時,可能絕大部分的女人內心卻更希望自己是那個敢愛敢恨的人,瀟灑的活一輩子。這世界也許本就是這麼矛盾。人嘴兩張皮怎麼說怎麼有理!

一日後的早晨,方軼在律所的會議室,見到了陳青青的父親陳大興。

“方律師,之前接待我的那位律師說我家青青的案子有可能構不成犯罪。

那位律師說,我家青青雖然手裡有水果刀,但沒有捅那男的,死的那男的明知我家青青手裡有刀,還突然起身往刀尖上撞,屬於是自殘,甚至自殺。”陳大興的眼神中滿是期盼,他希望能從方軼口中聽到他期盼的內容。

方軼看著眼前這位五十多歲,即將退休,滿頭花白頭的老爺子,心中有些不忍,但是現實有時候就是那麼殘酷。

“當時接案的律師僅是透過您對案情的介紹,而做出的初步判斷,但是這裡面存在資訊差。我看過案卷也去看守所詢問過您女兒陳青青,對整個案情的瞭解更全面。

本案中,您女兒陳青青曾明確提出‘一人捅一刀’的意思表示,但被害人許萬年並未同意,至少從他們溝通的微信記錄上看不到同意的意思表示。

在司法實踐中,有效的同意需以存在有形表示為要件。

當然您可以把被害人許萬年突然起身靠近陳青青手中的水果刀,看作是其對自身法益放棄的默示性同意,即自殺、自殘行為。

但是,從證據的角度,上述論斷難以明確,找不到相應的證據。因此,不能以被害人自殺、自殘作為您女兒陳青青無罪的理由。

所以,我只能為您女兒提供罪輕辯護,無法提供無罪辯護。”方軼道。

陳大興沉默了,他雖然聽不太明白方軼剛才講的那些理論性的東西,但是最後一句話他聽明白了,因為證據的緣故,律師無法為女兒做無罪辯護。

“那我家青青會被判幾年?”陳大興抬起頭問道。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方軼道。

“啊!那我家青青會不會被判死刑?”陳大興眼神中閃過一陣驚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空間]藥園修仙記

夢裡醉

你可是差一點成我姐夫的人

吃茶醉

重生後我成功引起男神注意

喵喵喵就是我

律師本色

雪映紅梅

社恐宅在無限副本靠顏值通關

緹特斯

反派都是炮灰的[快穿]

妖念有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