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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的苗久功怒氣衝衝,打起來根本不計後果,木棒打到了孩子的頭上,苗莉莉很快便沒了動靜。
苗久功見孩子不再叫喊,鼻孔冒血,已經沒了呼吸,頓時傻了眼。
早以前苗久功毆打家人時,周圍的鄰居還過來勸勸,但是根本不管用,後來幾乎每天他家都要大呼小叫的,周圍鄰居也就習慣了。所以在聽到苗莉莉痛苦大叫之時,鄰居們並沒有過來相勸,知道苗久功又在發威。
見女兒被打死,苗久功酒也醒了,後悔不已,他怕被人發現,便將苗莉莉的屍體裝進編織袋,趁夜搬到了村外的樹林裡進行了掩埋。
半個月後,苗久功承受不住內心的壓力,最終去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因為天冷屍體尚未腐爛,經法醫鑑定,苗莉莉系因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隨後公安機關在苗久功的帶領下拿到了當時他打死女兒的木棒。
經檢驗,木棒上的血跡正是苗莉莉的,而且上面只有苗久功的指紋,苗久功又供認不諱,最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指控苗久功構成故意殺人罪。
待對方講完,方軼沉默了足有半分鐘才問道:“你後悔嗎?”
苗久功點了點頭,然後低下頭痛哭起來。
方軼走出看守所後,將公文包扔到了車座上,然後發動車子,呆望著前方,暗道:看來讓萬主任戒酒是對的,酒不能解千愁,反而會讓人愁更愁。
不久後,苗久功的案子開庭了。
檢察員指控被告人苗久功構成故意殺人罪,後者認罪認罰,方軼發表辯護意見,認為苗久功有自首情節,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整個庭審過程很順利,苗久功在法庭上生聲淚俱下,看的方軼心裡直罵:你早幹嘛去了!估計法官和檢察員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雖然公訴人、合議庭和辯護人都一致認為苗久功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是他確實存在自首的情節,可以依法減輕處罰。
最後中院認為,苗久功作為被害人的監護人,長期以來經常毆打被害人,案發當日再次對被害人進行毆打,致其死亡,後為掩蓋罪行掩埋屍體,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苗久功針對毫無反抗能力的親生女兒實施加害行為,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嚴懲。但鑑於苗久功有自首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苗久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苗久功沒有上訴、檢察院也沒有抗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雖然方軼是過來人,辦了不少刑事案件,但是最近萬可法分給他的兩個刑事案子,對他內心的觸動還是挺大的。一個殺父,一個殺女兒,這要是整年辦這種案子,想不抑鬱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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