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86章 丈夫與妻子的那點事,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被告人杜孝生與被害人鄧瓊英感情破裂,被告人在與被害人協議離婚期間,以強制的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鄧瓊英發生x關係的行為,構成強姦罪。我們建議對被告人處以有期徒刑三年。完畢。”女檢察員底氣十足的說道。
……
“被告人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員看向方軼。
“審判員:辯護人認為,本案中,被告人杜孝生的行為雖然違背了被害人的意志,但鑑於雙方系夫妻關係,雖然雙方感情不睦,但未發展到必須離婚的程度,所以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強姦罪。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合法有效
本案中,被告人杜孝生與被害人鄧瓊英之間的婚姻關係一直處於合法有效的狀態。
在案發前,雖然被害人向被告人提出過離婚,但其並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也沒有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
因此,截止目前為止,被告人與被害人仍是夫妻關係,雙方之間對房事的承諾仍然有效。因此杜孝生的行為不構成強姦罪。
二、被告人的行為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違背婦女意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強姦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關係的行為。在一般的強姦罪中,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構成強姦罪的必備法律要件。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與妻子發生x關係時,未必都經過了妻子的同意,這與構成強姦罪的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x關係具有本質的區別。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自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取得結婚證之日起,雙方之間產生夫妻之間特定的人身關係。
同居和房事是夫妻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基本內容,是對x生活的法律承諾。因此,合法的夫妻之間是不存在丈夫對妻子x權利自由的侵犯的。
換句話說,即便妻子是在自願的情況下與第三人劈腿,依然構成對夫妻間合法婚姻的侵犯。
如果本案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係,或者已經進入離婚訴訟程式,婚姻關係處於不確定狀態。在此情況下,被告人違背被害人的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則有可能構成強姦罪。
但是截至目前為止,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婚姻關係一直持續穩定的存在,雙方雖然感情不和,曾商議過離婚事宜,但綜合全案證據來看,雙方的離婚意願並不是那麼強烈。雙方家庭對雙方的離婚也持否定態度。
在本案被害人賭氣回孃家期間,被告人(丈夫)不顧被害人(妻子)反對,甚至採用暴力與其強行發生關係的行為,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違背婦女意志,也就不能構成強姦罪。完畢!”方軼說道。
……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