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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說,‘以後他成了大款,再給她也不遲’,他答應了,這算不算數?”李月娥心中有一種不好的預感,補充道。
“你有證據嗎?”女法官道。
“有啊,有qq聊天記錄。我開啟你看。”說著李月娥掏出手機調出qq聊天記錄,遞給了書記員。
“被告,原告現在提交了新證據,你們質下證。”女法官將手機遞給了方軼,然後轉頭衝原告道:“庭下你補充下證據的影印件。一式兩份,如果不提交我們將不作為證據使用。”
“好。”李月娥道。
方軼之前翻看周海的聊天記錄時看到過相關內容,因此他對這份證據表示認可。
“這份證據並不能證據原被告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以後你要是成了大款,給我,我就拿著’,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假設,即便被告同意,也不意味著在原被告之間形成權利義務關係,也不構成被告的單方允諾。質證完畢。”方軼道。
……
“雙方做最後陳述。”女法官說完看向原告。
“我們有離婚協議,上面寫的很明白,被告應該給我錢,完了!”李月娥理直氣壯道。
“被告做最後陳述。”女法官說完已經開始收拾案卷了。
“被告不應支付五萬元給原告。
首先,被告認為,債務的免除是單方法律行為,無因行為,根據債權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效果,無論因何等原因免除債務,也不管原因是否成立,均不影響免除的效力,故原告不能以當時免除債務的原因變更為由,而否認債務免除的效力。
其次,原告在免除債務時,並未附加任何條件和期限,而且在原告做出免除債務的表示後,被告並未拒絕。
綜上所述,原告對被告債務的免除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不應向原告支付五萬元款項。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陳述完畢!”方軼道。
“好了,原被告將最終的陳述意見列印一份交上來,本案庭審到此結束……”說完,女法官已經將案卷放在了一旁,讓書記員叫下一個案子的當事人進來,準備開庭。
簽完庭審筆錄後方軼走出法庭,正好碰到了之前審理鄒開元離婚案的圓臉男法官。
方軼問了下鄒開元離婚案的判決結果是否已出,圓臉男法官打了個電話,確認已經判下來了,可能是助理還沒來得及通知當事人領取。
隨後方軼跟著圓臉男法官去了法庭,法官助理將判決書送了過來。方軼領到判決書後一看,果然跟自己預料的一樣,法院判決賀珍償還鄒開元十一萬元,剩下的三萬四千元法院認為是生活費用,並未確認是夫妻之間的債務。
方軼出了法院的大門,給鄒開元打了電話,約他來所裡拿判決書。下班後,鄒開元來到了律所。
“方律師,真不好意思,您打電話時,我正在上班出不來。”鄒開元一進會議室便笑呵呵道。
“沒關係,反正我住的地方距離這裡也不遠。這是一審的判決書,您看下。跟我之前預料的差不多,結婚後您轉給對方的那三萬四千元,法院沒支援。”方軼將判決書遞給鄒開元后,說道。
鄒開元看了眼判決結果,皺了皺眉:“方律師,您說我要是上訴,有多大把握可以把錢都要回來?”
“機率不大,可以說微乎其微。這個判決我覺得沒有明顯的錯誤,即便您上訴也不過是走個程式,駁回的機率極大。不如及早落袋為安。”方軼如實說道。
“行吧,我再考慮下。”鄒開元說完拿著判決書離開了律所。
方軼能明顯感覺出來,鄒開元有點不甘心,不是他不想賺律師費,而是他確實沒辦法滿足鄒開元的想法。
晚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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