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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活該!
方軼聽說縣檢察院抗訴了,他本能的覺得孟總是來諮詢的,想問問自己二審法院會怎麼判。
方軼不想過多的參與到袁偉的案子中去,話裡話外有了往外推的意思,畢竟孟總大舅子委託的不是他,而是趙律師,他才不幹費力不討好的事呢。關鍵是對方不給諮詢費,白嫖那誰幹啊!
“哎!方律師不瞞您說,本來我大舅子是想委託趙律師做二審的辯護人的,但是突然發生了點變故,我大舅子覺得您人不錯,專業能力也挺強的,就想跟您再見一面,再談談我外甥的案子。”孟總的話資訊量有點大,讓方軼突然眼神一亮,隨即又暗淡下來。
“這樣啊!我這兩天手裡有個案子,可能得週五晚上或者週六才能去市裡。您看時間上……”方軼覺得對方有可能又在搞律師競爭的把戲,他從心底裡比較反感這種談案模式,所以他推脫說有事。
“這樣啊!我問問他們,如果他們等不急就讓他們開車過去找您。反正也不是太遠。”孟總道。
方軼又跟孟總聊了兩句便結束通話了電話。他覺得這事八成成不了,袁長征兩口子也不會跑這麼遠來縣裡。事實證明他錯了。
吃過午飯後,方軼剛回到律所,孟總的電話就到了,他約方軼晚上吃飯,地點就定在縣裡最有名的飯館--泰悅居。
撂下電話,方軼喃喃自語道:“難道孟總的大舅子真要過來?”
下午快下班時,孟總打來了電話,告訴方軼自己已經到泰悅居了,並將包間的名字報給了他。
泰悅居包間內,孟總給大舅子袁長征倒了一杯茶水,問道:“嫂子怎麼樣了?”
“沒事,甭管她,小偉都是被她慣的,要不是她,小偉也不至於出事。”袁長征正煩著呢,一臉嫌棄道。
袁長征的媳婦楊靜,本來對趙律師報以希望,想著裡裡外外已經花了大幾十萬,兒子袁偉的事應該能擺平,可誰知道縣法院判袁偉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還罰了兩千元。
罰錢是小事,在楊靜眼裡只要能用錢解決掉的事根本就不叫事,但是一年半的刑期是她不能接受的。
一審判決後,縣檢察院居然提起了抗訴,認為袁偉的刑期判的輕,要重判。楊靜的心一下就亂了,整天以淚洗面,啥事也幹不了。
孟總心中暗道:活該!當初袁偉小的時候去誰家,誰家就跟進了鬼子兵似得,抽屜,衣櫃翻騰一個夠,真正的誰見誰煩,你媳婦楊靜不管不問,誰要是說小袁偉的不是,楊靜立刻急眼,連損帶罵的,那叫一個護犢子,把人都得罪光了。現在怎麼樣……種什麼樣的因,得什麼樣的果,袁偉進去蹲幾年說不定是好事。
當初孟總的媳婦,袁長征的妹妹,就因為袁偉的事與楊靜對罵過,兩個人都不是善茬,如果不是孟總攔著,兩人都能抓撓起來,為此兩家好幾年不說話,後來袁長征回國,從中調停兩家這才又走動起來。
這次袁偉的案子二審,楊靜覺得趙律師和他的同事拿錢沒把事辦好,本不想再委託他們代理案子。但是考慮到趙律師對案子熟悉,而且一審的判決結果袁長征尚能接受,袁長征便聯絡趙律師準備再次委託,但是哪知道在這關鍵時刻趙律師出事了,無法再代理案子。
他們兩口子在市裡又找了幾位做刑事的律師,談過後,不是覺得不靠譜,就是覺得律師費收的太高,讓他們覺得不能接受。
後來袁長征想起了方軼,便找來孟總,打聽方軼的情況。孟總把從李書明哪聽來的全都告訴了袁長征,後者不信,上網查到了方軼的一些新聞和介紹,還真與孟總說的差不多。
於是袁長征便有了委託案件的想法,但是在委託之前他要再見下方軼,看看他對自己兒子案子的看法,便讓孟總給方軼打電話,約時間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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