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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日一早,方軼前腳剛進律所,手機就響了,是蘭姐打來的,問他是否在所裡,得到肯定答覆後便掛了手機。
十點左右時,蘭姐挎著小包,不可一世的走進了正義律師事務所。迎面正好看到孫正義。
“高總,您怎麼過來啦,找我有事?”孫正義立刻貼了上去。
高金蘭兩口子可是縣裡的名人,知名企業家,公司現在的法律顧問是縣裡的另外一家律所,那家律所比正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要多,規模要大,收費要低。
那家律所的主任是現任縣律協的會長,聽說他原來在市裡的一家大所執業,賺了不少錢,後來回到縣裡,買房子置地,律所用的門臉房就是他自己的。
上次如果不是因為牽扯到家務事,高金蘭不想讓公司的法律顧問參與,根本沒有正義律師事務所的事,當然她也不會認識方軼。
“有點事,我已經跟方律師約好了。”蘭姐微微一笑。
蘭姐根本用不著給他面子,因為她看不上這個糟老頭子,覺得他只會忽悠人往自己兜裡撈錢,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否則就憑他的執業經驗和資歷,早就是縣裡律師圈裡的領軍人物了。
可他偏偏沒這個本事,年輕時靠的就是忽悠,歲數大了本性難移,依然在忽悠,否則在縣裡這一畝三分地也不會被一個從市裡回來發展的中年律師壓得喘不過氣來。
“哦,那您先忙。有空到我辦公室喝杯茶水。”孫正義一臉的淡然,表現的很超脫,好像根本沒把蘭姐的話當回事。
實際上他的心裡已經翻騰上了,他覺得方軼肯定私下裡給高金蘭送過禮,或者請吃過飯,兩人關係肯定不一般,否則以高金蘭的身價根本不會親自上門來諮詢法律問題。
縣裡和市裡不知道有多少律師盯著她們公司呢,巴不得上門為她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打關係。
這次高金蘭上門,難道跟上次一樣,與自己的私事有關,不想讓人知道!不會是要打離婚官司吧?孫正義的大腦在飛快的轉動著,琢磨著如何才能在於家的離婚訴訟中分得一杯羹。
方軼聽到蘭姐的聲音,立刻從工位上站了起來:“蘭姐,您怎麼來了。”雖然語氣帶著驚訝,但是其實在他接到蘭姐的電話那一刻,就已經預感到她要過來找自己了。
“我路過,真好有點事想跟你諮詢下。”蘭姐大大方方道。
“好,咱們到會議室去吧!”方軼說完,引著蘭姐去了會議室。
“我公司有名女員工這段時間總是請假,說是保胎,公司的法律顧問說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只能按照病假算。
但是我總覺得怪怪的,那名女員工平時身體很好,年紀又不大,也沒聽說她得過什麼病。
並不是咱們惡毒,非把人往壞處想,但是她總請假,一請就是一個月,我琢磨著還是弄清楚好。
你有沒有什麼辦法?”蘭姐看向方軼。
在她是心目中,方軼是個很有辦法的人,而且每次效果都挺好,之前自己找他抓姦,把自家老於拿捏的死死的。
後來老於把他介紹給董總,他又幫董總解決了問題。董總前妻殺人那事,現在一想起來董總還心驚肉跳的呢,沒有人不怕死,董總五大三粗的也怕死。誰都沒想到那娘們那麼狠,多虧了當時方軼攔下了董總,沒有動手,否則搞不好被捅死的那個人就是他董總。
“這事……您帶材料了嗎?我看下。是那家醫院?”方軼問道。
“是咱們市裡的人民醫院。就只有一張醫院開的診斷證明,建議休假一個月。”說著,蘭姐將診斷證明書遞給了方軼。
“這東西,您手上一共有幾張?”方軼問道。
“有兩張,都寫的一樣。”蘭姐道。
“行,這幾天我幫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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