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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開工一推再推,遙遙無期,便要求解除合作,讓曹月山退還三百萬元保證金。
此時的曹月山已經焦頭爛額,他倒是想退還保證金,但是紅海公司賬上只有幾百元,他沒錢還。陳正多次要賬未果後,於去年八月向公安機關報案。
曹月山去京城尋找投資方一去不回,年初時公安機關在京城SJS區的一家連鎖酒店內將他抓獲。
曹月山很配合將以往之事說了一遍,但是他始終不承認自己騙錢,案件很快便被送到了檢察院,不久檢察院向市中院提起了公訴。
上次蘭姐給錢琳琳推薦方軼時,錢琳琳已經委託了京城來的律師,所以就婉拒了蘭姐的好意。在絕大部分人心中,“京城律師”這個名頭就代表著專業和能力,錢琳琳也不例外,有京城律師在自然就不考慮縣裡的小律師了。
只不過她請的這位京城律師喝了幾杯酒後話說的太滿,運氣又不好,最後法院並沒有採納辯護人的意見,導致錢琳琳對這位京城律師失去了信心。
感覺上了一回當的錢琳琳不敢在四處亂撞請律師,她也沒有那個時間(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於是她想起了蘭姐之前給她介紹的方律師。
給蘭姐打過電話後,她又在網上查了下方軼辦理的案件情況,感覺方軼還比較靠譜,抱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態度,讓蘭姐約了方軼見面。
“哎!我老公一心想發大財才與高家莊村委會簽署了合作協議,他當時手裡就四百多萬,這點錢那夠開發房地產的。
但是看人家都搞房地產賺了大錢,他也想撈一把,結果錢沒撈到,把自己還給搭進去了。
方律師,您覺得我老公這案子二審能翻過來嗎?”錢琳琳一臉愁容道。
“咱們一個一個說,您父親危險駕駛的案子,我覺得有希望,但是因為現在沒有見到案卷,我也不好說什麼。
但是之前我做的一個危險駕駛的案子與您父親的案子相似,只不過一個是電動腳踏車,一個是四個輪子的電動車。
您也知道現在路上跑的車,什麼樣的都有,這種老年代步車算不算機動車,目前國家沒有出規定。所以我覺得還是有一定的機會的。”方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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