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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陳檢察員的話讓方軼有些吃驚。楚家老兩口一直沒有打電話要錢,難道這事他們不知道?方軼一頭霧水。
不管怎麼說,有諒解書總比沒有強。
“被告發表辯護意見。”法官看向鍾文。
“我承認我有罪,但是我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罰。”鍾文雙眼帶著淚花,不知道他是因為聽到檢察員的刑期建議為自己哭泣,還是聽到楚紅為自己出具諒解書後,真心悔過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
“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法官似乎經歷的多了,並未被鍾文的眼淚打動,冷冷的看向方軼道。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對案件事實主動坦白,供認不諱,存在從輕處罰的情形。另外,被告人是在醉酒,意識模糊的情況下對楚紅實施的侵害行為,在他的意識裡楚紅依舊是他的媳婦,而且侵害行為的發生是在家裡,社會危害性微乎其微。
另外,公訴人提出的被告採用的所謂的暴力手段,其實並不嚴重,僅僅是輕微的軟組織損傷,並未給楚紅造成多少傷害,不應構成暴力。
最後,被害人楚紅出具了諒解書,已經原諒了被告。被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表現良好,從未做過違法犯罪的事,如果不是被外面的風言風語影響,也不會提出離婚。
該案件發生在夫妻之間,雖然當時法院已經判雙方離婚,但是案發時判決書尚未生效,對於鍾文來說他並不是有意要傷害楚紅。
請法官考慮以上情況,從輕對被告進行處罰。我們建議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給被告以改過自新的機會。”方軼道。
“雙方還有需要補充的辯論意見嗎?”法官覺得這案子比較簡單,不想浪費時間,只想快點把程式走完。
“沒有。”雙方回覆道。
“現在法庭辯論結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被告有最後陳述的權利,被告鍾文現在由你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法官冷冷的看向鍾文。
“我有罪!我深知自己的行為給我的前妻楚紅造成了傷害,謝謝她能原諒我,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請法官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改過自新……”鍾文雙眼流著淚水,陳述著。
“……本法庭經過不公開審理,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聽取了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辯解、陳述以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庭審理結束。
現在休庭十分鐘,稍後進行當庭宣判,把被告人帶出法庭。”法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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