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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凌晨二點許,呂晨帶人離開酒吧時,餘晶晶早已離開了酒吧,洪方舟也跟她離去。
呂晨等人離開酒吧後,並未直接回家,而是開車去了飯店吃夜宵。就在呂晨眾人邊抽菸邊有說有笑的下車,走向飯館之時,鄒明龍帶人趕到,隨即持棍棒對呂晨等人進行毆打。
呂晨身旁的一位朋友當即被打倒,呂晨等人隨即進行反擊。在互毆的過程中,鄒明龍一直追著呂晨打。
因為鄒明龍比呂晨的身材高大,又敢下狠手,呂晨一時間被打蒙了,後來他被鄒明龍一腳踹倒在地,呂晨無意中摸到了褲兜裡的彈簧刀。
當鄒明龍的腳再次踢來時,呂晨一下抱住了他的腳,隨即右手抽出褲兜裡的彈簧刀,向他的小腿、大腿和胸部連刺數刀。
鄒明龍被刺傷後跌倒在地,疼痛難忍,當他看到呂晨手中的彈簧刀後,強忍疼痛拖著傷腿想逃走,此時呂晨已經被打紅了眼,站起身後追了出去,對著鄒明龍又是一頓拳腳。
鄒明龍帶來的人見領頭的被刺倒,呂晨握著彈簧刀一副拼命的架勢,立刻四散逃竄。現場一片混亂。
當急救車來到現場時,鄒明龍已經沒了呼吸,後經醫生診斷,鄒明龍因被刺傷胸部,傷及肺臟、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呂晨當場被抓獲。
“當時我以為是有人看上了我家的資產,想綁架我勒索錢財,直到庭審時我才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餘晶晶。
如果當日她不出現在酒吧,不用我來氣洪方舟,洪方舟也不會找人報復我,我也不會攤上這事。”呂晨後悔道。
方軼猜測,他現在最恨的人應該不是洪方舟,而是餘晶晶,紅顏禍水!
“當時鄒明龍追打你時,他手裡有沒有拿武器?比如棍棒或者刀之類的?”方軼問道。
“沒有,他赤手空拳,我懷疑之前他練過散打,腳上和手上都很有勁,而且身體靈活,我幾次想反擊都被他巧妙的躲過了。
如果我不帶著彈簧刀,估計我現在應該躺在醫院裡。”呂晨說話之時顯得很鎮定。
其實呂晨不知道,鄒明龍沒學過散打,他的身手都是在街頭打架鬥毆中磨練出來的,不過沙包之類的確實沒少打。在街面上混,光弄個酷酷的髮型,是不行的,總得有點保命的本事才靠譜。如果不是一時大意,鄒明龍根本不會被呂晨刺傷進而斃命。
這也應了那句話: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出來混,早晚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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