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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律師,事情是這樣的,阿姨不想讓那位律師知道她又委託了您,至少現階段不想讓那位律師知道。”歐陽傑道。
“嗯,理解。不過我去看守所會見,去法院閱卷可能瞞不了對方太久。”方軼道。
“這個沒關係。那位律師是我老公公司的法律顧問,據我瞭解他根本就沒怎麼辦過刑事案子,主要擅長公司業務。這次也不知道他是怎麼跟我老公說的,我老公就把案子委託給他了。
不讓他知道是給他面子,這也是我老公的主意,要是按照我的想法,早就換律師了。方律師,您說吧,需要多少律師費?”貴婦人身上散發出一股霸道的氣勢,更散發出一陣金錢的味道。
“嗯,律師費五萬元。這不是出庭的費用,只是出案件分析報告的費用。”方軼猶豫了下道。
昨天晚上歐陽杰特意給方軼打電話,告訴他當事人家裡不差錢,之前那位律師收了十萬的律師費,結果卻差強人意,如果這個案子確實有機會,律師費方軼儘管提。
方軼一琢磨,當事人家裡不差錢,兒子一審又被判了十五年,人這一輩子有幾個十五年啊,二十多歲的小青年,蹲完大牢再出來四十來歲了,連下一代都耽誤了,當事人父母肯定不能接受。這案子律師費應該好談,而且不能談低了!如果要的太低,說不定人家會懷疑自己的專業能力。正所謂便宜沒好貨!
“沒問題,您準備合同吧,我現在就可以給您打款。”貴婦人二話不說當場拍板。
方軼一愣,心道:你不討價還價啊!是不是律師費要低了!
歐陽傑外表如常,心裡卻在嘀咕:這方律師太實在了!
出個刑事案件的分析報告就要五萬元律師費,著實不少,但是貴婦人卻完全可以接受,第一,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是省內最大的老牌律所,連續五六年了一直排名第一,收費自然低不了;第二,不管是學歷還是刑事案件方面的成功案例,方軼都要比她老公給兒子請的那位律師強;第三,兒子一審被判了十五年,要是能把兒子弄出來或者少讓兒子在裡面受幾年罪,不要說五萬,就是五十萬,她也眼都不會眨一下;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不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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