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83章 心可真夠大的!,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279章 心可真夠大的!
次日一早,方軼給檢察院打電話瞭解到,丁大山故意傷害案已經移送到市中院了,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開庭。
就在方軼檢視丁大山的案卷之時,前臺小姑娘給他打來了電話,說是有位女士自稱是李書明介紹來的,找他諮詢法律問題,已經被安排到五號會議室了。
方軼一聽就知道,準時李書明昨天說的那位曾老闆的家人來了。
會議室內,一位四十多歲,打扮入時的女子坐在椅子上,正對著手中的小鏡子補妝,只見她臉上撲著厚厚的粉;眉毛濃黑,走近了會發現那是在肉槓子上用眉筆畫的,一根毛都沒有;嘴唇最是妖豔,紅紅的,跟喝了鮮血似的;最有特點的還是她的身材,如果從後面看簡直是放大版的蘭姐,那體型真是萬里挑一,就是沒有腰。
方軼走進會議室時,女人仍在對著小鏡子忙著。
“您好,我是方軼。您是?”方軼坐下後問道。
“李書明您認識吧,他是我們家老曾的朋友,是李書明讓我來找您的。他說您是他認識的律師裡做刑事案子最專業的。”女人不緊不慢的收起小鏡子,看向方軼道。
方軼看著女人,暗道:老公都被抓進去了,她怎麼看起來一點都不著急呢,還有功夫描眉畫眼,心可真夠大的!
“您好,曾太太。昨天李總已經跟我提過了,說您今天要過來找我諮詢曾總的案子。”方軼道。
“方律師,您叫我小芳就行,別叫我曾太太,聽著好像七八十歲了似的。”女人道。
小……小芳!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女人一句話讓方軼想起來那首當年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曲。
“小……,那什麼,您貴姓?我覺得還是叫您女士更好些。畢竟這裡是律所。”方軼實在叫不出小芳這個名字。
“好吧,我姓元,你叫我元芳吧!”女人一臉不情願道。
好嗎!剛走了一個小芳,這回又來了一個元芳,多虧了不是叫李元芳。
“元女士,您能介紹下曾總的案子嗎?”方軼問道。
“其實這事也不怪我們家老曾……”元芳不緊不慢的將事情的經過講述了一遍。
在一個月前,元芳開車去市場接曾學勤回家,結果車開到停車場後,在倒車時把旁邊一個女人開的甲殼蟲給颳了。兩個女人都不是善茬,就在停車場吵吵起來。
正好趕上曾學勤的競爭對手陳志宏經過,陳志宏也是經營水果的,同行是冤家,別看平時兩家關係還可以,其實是面和心不和。
陳志宏請客戶吃飯回來,路過停車場恰好碰見曾學勤的老婆元芳與一女人對罵,瞭解情況後,就說了元芳幾句,結果元芳認為陳志宏是藉機拉偏架,便對陳志宏破口大罵。罵急了雙方動手撕扯起來。
正在此時,曾學勤跑了過來,見自家媳婦與陳志宏撕扯,便上去揮拳打在了陳志宏的胸口和頭部。隨後曾學勤見陳志宏被打急了眼,撒腿便跑。陳志宏在後緊追,結果追出三四米後倒地人事不省,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曾學勤逃離現場後,於次日被警察抓獲。
經鑑定,陳志宏系在原有冠心病的基礎上因受吵架時情緒激動、胸部被打、劇烈運動及飲酒等多種因素影響,誘發冠心病發作,管狀動腦痙攣致心跳驟停而猝死。
“元女士,曾總的案子現在到那個階段了?”方軼問道。
“已經到中院了,法院還沒通知什麼時候開庭。方律師,之前我諮詢了幾位律師,也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過,都說我老公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讓我多花點錢,找人打點下,興許能按照最低檔判十年。”元芳道。
“曾總的案子,我沒見到案卷,不過按照您剛才的說法,陳志宏本來就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