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97章 怕個球啊!,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291章 怕個球啊!
(爆通訊錄是指給借款人通訊錄裡的所有人打電話,告訴你欠錢的事情,搞得你名聲掃地,讓你的工作,生活朋友圈都會受到影響)
今年省裡開展專項治理套路貸行動,胡總的公司被定義為套路貸,結果可想而知,他趕上了風口,飄進了看守所。
整個公司一窩端,胡總的媳婦哭哭啼啼的找到馬半山,馬律師打心眼裡想把胡總弄出來,因為少了胡總,他每年的收入會減少一大半,但是他又沒怎麼做過刑事案子,心裡不把準,最後便找到了顧大通幫忙。
“其實吧,我覺得胡總這事頂多算是高利貸,根本算不上套路貸。胡總這人腦子比較簡單,我跟他認識不下十年了,他初中沒上完就出來混社會,最早在一家高利貸公司做催收。
後來嚴打,那家高利貸公司的老總跑路了,他也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後來風聲過了,他想出來找工作,沒文化但是又看不上保安之類的工作,覺得賺錢少。
最後他找了幾個之前一起做催收的朋友,又聯絡了之前的老闆,那位老闆還算是仁義,自己金盆洗手,便把手裡的一些資源都給了他。後來他就走上了老闆的老路。”馬半山道。
“我看案卷裡檢察院指控他涉嫌詐騙罪,但是我感覺應該構不成詐騙罪。我同意您的意見,胡總實質上是在放高利貸。”方軼想了想道。
“伱看,我就說這案子不應該是合同詐騙。以胡總的智商,他搞不了套路貸那一套,最多了喝個小酒唱個歌,收收高額利息。方律師,說說你的意見。”馬半山一臉喜色道。
方軼一笑,隨即解釋道:“您看,被告人胡總放款是真實的,而且在放款前系統上會提醒借款人注意合同條款,而且錢進入借款人賬戶後,不會以各種理由再套取出來,沒有砍頭息之類的費用。借款是真實存在的。
從案卷的內容上看,檢察機關也沒有提供胡總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的證據,所以這案子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方律師,這案子要是交給你做,有幾成把握?”馬半山一邊聽著,一邊摸著下巴琢磨著,突然問道。
“這個我真不好說,畢竟判案子的不是咱們,咱們只是提供辯護意見。您也知道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司法實踐又是另外一回事。不過我覺得這案子還是有機會的。”方軼想了下道。
“方律師,不如這樣,咱們合辦這個案子,律師費咱們兩方五五分,如何?你要是同意,我一會兒就去找顧律師溝通。
這個案子律師費是二十萬,我已經跟當事人談妥了。咱們兩個分工,您負責後面的法庭辯論,我負責質證和與當事人溝通。”馬半山道。
“行,您只要跟顧律師溝通好,我沒有意見。”方軼道。
二十萬律師費,團隊分一半有十萬元,自己辦這案子可以拿一萬元提成,方軼覺得這買賣可以幹。
次日,馬半山將委託手續上填上了方軼的名字。方軼拿到案卷後,開始撰寫辯護意見。
一週後的一個下午,胡總的案子開庭了,方軼跟著馬半山來到區法院第八審判庭。
辯護席上馬半山坐在首位,方軼坐在第二位。上面坐著三位法官,中間的胖法官便是審判長。
被告席上坐著胡總,四十多歲,大禿腦袋,一臉橫肉,身材魁梧。只要見過他的,沒有人會把他當成好人。
此時公訴人正在宣讀起訴書。
“……本院認為,被告人胡猛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被告人胡猛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建議對被告人胡猛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根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