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11章 冷笑,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210章 冷笑
“嗯,似乎有些道理。不對啊,方律師,咱們好像跑題了。咱不是聊道德與法律嗎?怎麼聊到行業了?”李明博突然醒悟道。
“沒有跑題,您看我不跟你聊律師行業的現狀,你怎麼理解律師眼中的道德與法律?對不對?”方軼微笑道。
“你是說律師不應該講道德,應該以法律為準繩……”李明博一頭霧水道。
“我可不是這個意思,至少絕大部分律師不是這樣的。我的意思是,法律是律師賺錢的工具,就像技術人員靠技術賺錢一樣。
而道德(或者說良心)是律師心中的量尺。
為了生活,伱必須用法律去為當事人提供服務賺錢,但是當你有能力去選擇當事人時,你心中的量尺就會發揮作用。如果你沒有選擇……‘良心喪於困境’可不是說說的,很有可能會成為現實。
你心中感到糾結,證明你心中有這把量尺,你會成為一名有良心的好律師的。”方軼看向李明博,眼神中充滿了鼓勵。
其實在方軼的心中還隱藏了半句話沒有說,那就是:“但是好律師,不見得是賺錢的律師”。他怕打擊李明博的積極性。
“有時候學會選擇性遺忘,把生活和工作分開,是一件很難的事,你如果學會了,就不會再這麼糾結了。”方軼微笑道:“說實話,至今我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嗯,謝謝方律師,我明白了。”李明博點頭道。
這一天,孫正義午睡醒來,剛要去律所,突然手機響了起來,是律協打來的,律協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正義律師事務所和方軼被人投訴了,具體投訴事項是不正當競爭。孫正義聽完一愣。
不正當競爭?這不是扯淡嗎?
縣裡這幾家律所,那家不是在拼價格搶業務,律師費上午一個價,下午一個價,跟賣菜似的。
如果當事人賊一點,再趕上業務比較肥,當事人一天串遍縣裡的全部律所,跟這家說上家的報價,再跟下一家說之前那家的報價,律所為了拿業務大機率會拼價格,相互壓價,當事人會選擇價效比最高的律所委託業務。情況如果樂觀的話,幾萬元的律師費最後能談到一萬不到。
至於律師的執業能力,當事人是不知道的,反正都是拿證的律師在他們看來都差不多,實際上卻差很多。
但這不是他們關心的,對於縣裡的當事人來說,他們關心的永遠是律師費的多少。
雖然孫正義對律協下的通知嗤之以鼻,但是既然人家通知了,怎麼也得給個面子,要不以後這遊戲就沒法玩了。
回到律所,孫正義本想找方軼談談律協那邊被人投訴的事,但是不巧的是方軼去縣法院了,孫媛媛的案子今天開庭。
……
“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一位圓臉男法官看了看案卷,然後看向方軼道。
“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對二原告賠禮道歉,並在縣內的萬悅小區門口張貼公告,為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二、賠償原告1亮美美容院損失五千元;
三、賠償原告2孫媛媛精神損害撫慰金五千元。
事實及理由:
孫媛媛系亮美美容院法定代表人,主要在萬悅小區底商從事美容美甲業務。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以來,被告趙月嬌一直對二原告進行造謠、誹謗、誣陷,多次汙衊、謾罵,稱孫媛媛有精神分裂,汙衊蘭亮美美容院的儀器不正規、訛詐客戶,並透過微信群等方式進行散佈,導致原告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生意受損。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其名譽權,肯請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完畢。”方軼道。
方軼沒想到孫媛媛的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