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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代表nim,畫面中坐在左側的是清海鎮海運公司俞炳彥會長,坐在他對面的是韓進海運公司樸明洙專務和首爾中央地檢毒品暨有組織犯罪搜查部陳賢日部長檢察官。”
這個組合車泰秀完全看不懂,只能等著崔洪泰繼續往下說。
“我那個刑警朋友前天晚上在東湖大橋值班的時候查獲了一起非法吸食違禁品的案件,其實也不是查獲,當時嫌疑人開著一輛進口的超跑闖關潛逃了,還撞死了一名交通巡警。”
這麼一說,車泰秀已經摸到脈路了。
“所以這個闖關潛逃的嫌疑人是那個樸明洙專務或者是俞炳彥會長的兒子?”
“代表nim,嫌疑人是俞炳彥會長的小兒子,名字叫俞洪浦”
“所以?”
崔洪泰告訴車泰秀,這個影片證據他備了一份給了刑警朋友,本來是要上報案件到首爾東部檢察廳請求展開調查的,但是出現了一個問題。
明明首爾東部檢察廳已經確認了影片證據,而且刑警朋友還把當天闖關的相關監控以及身上裝備的行動式攝像頭拍到的嫌疑人長相影片作為證據一併交給了檢察官。
可得到的反饋卻是案件已經移交至江南警察廳強力班負責調查。
聯絡上江南警察廳強力班長,對方回覆從來沒有接到過相關調查命令,再去找檢察官時,證據莫名丟失了。
點著頭
車泰秀緩緩說著:“現在你的那位刑警朋友希望透過輿論壓力來迫使檢察廳介入調查,將這起犯罪案件揭露出來,讓犯罪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對吧?”
“是的”
“好處呢,我們報道了新聞能得到的好處是什麼?”
崔洪泰愣住了,重複著車泰秀說的好處兩個字。
取下隨身碟,車泰秀緩緩起身:“如果是把這個隨身碟交給俞炳彥,對方拿五億,十億來換,這個我是支援的,但如果是為了幫警察介入調查案件報道這則新聞的話……”
崔洪泰拉住了邁開步子的車泰秀:“代表nim,我朋友是相信我所以才透露了資訊給我,也因為這樣才跟蹤拍到的影片證據,如果不幫他的話,我……”
“其他放送局那麼多記者,偏偏把這個訊息給了你,你不覺得其中有貓膩嗎?”
“什麼貓膩”
拍了拍崔洪泰的肩膀:“那些記者沒敢去做沾邊這件事是因為知道會有人身安全危險,你報道這則新聞的話可能我明天就會去殯儀館參加你的弔唁儀式。”
崔洪泰嚇到了
至少在這一刻他腦子裡想到的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兒。
但是朋友那一關又過不了。
“代表nim,如果我們報道這件新聞的話,新聞社將會一炮而紅。”
“別鬧,那兩個人又不是財閥。”
“真的,一定可以一炮而紅,代表nim,新聞社的宗旨難道不是還原事實真相嗎?”
“代表nim忘記墓誌銘上要寫的話嗎,睡在這裡的是一個不畏強權與真理鬥爭的人。”
停住腳步
轉身看著崔洪泰。
這傢伙是在嘲諷自己嗎。
“阿西,真的能一炮而紅?”
“真的”
“如果找俞炳彥的話可以拿到一大筆錢,報道新聞的話會出名,怎麼選,太麻煩了。”
嘀咕完,車泰秀告訴崔洪泰他今晚好好想想,等明天上班再說。
車泰秀沒想到崔洪泰已經等不及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熬通宵喝了酒腦子是昏的。
總之,隔天一大早,車泰秀就接到了文恩熙的電話,新聞社被其他同行包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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