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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之後,見面機會多了?
這是拿顧思思說事兒啊!
張盛會上當麼?
肯定不會!
他可不是那種因為你女人而智商大打折扣之人。
“簽約你們公司,恐怕才會‘愛而不得’吧?”張盛一笑說道。
真當我傻子呢?
戲文看多了吧,還以為我張盛跟那唐伯虎一般,為了泡妞兒賣身華府?
你們要來個美人計什麼的,好歹讓顧思思上啊!
你這個經紀人上有什麼用?
“你應該清楚,有公司支援和沒公司支援,那完全是兩碼事兒。”王桂蘭說道,“難道你想當獨立音樂人?”
“公司可能是助力,也可能是束縛。”張盛說道,“不是麼?”
這是談條件呢!
王桂蘭什麼人,哪兒還聽不出張盛話裡的意思。
“公司看好你的潛力,給出的合約必讓你滿意?”王桂蘭道。
“都不知心有多大,談何滿意?”張盛說道。
“心大,也不能脫離實際。”王桂蘭說道。
這意思就很明顯,你如今不過是個剛出道的新人。
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覺悟。
你難道還想要天王巨星的待遇?
可能麼?
“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年齡大小,以及入行早晚。”張盛說道,“而在於他能創造多少價值。你說呢?”
“你很自信。”王桂蘭說道,“說說你的條件吧?”
對於張盛這話,王桂蘭是認同的。
你能創造多少價值,那麼你就能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可創造價值多少,恐怕也很難評估。
“年限、版權!”
張盛道了四個字,沒說具體的,但王桂蘭卻知曉其中的意思。
年限不能太長。
新人合約,動則七八年,甚至上十年。
這顯然是張盛不能接受的。
作品版權必須歸他張盛。
前者還好。
畢竟,張盛參加完《璀璨之星》估計就已經火了,公司投入的相對不高。
年限短,不至於剛把人捧紅,然後就給他人做嫁衣。
可版權的問題,那估計就沒有商量的餘地。
張盛其中一個價值,那就是他創作的歌曲。
版權不握在手裡面,公司怎麼約束藝人?
他們籤的是藝人,不是大爺。
他們要的給他們掙錢的工具。
“年限可談,版權...難!”王桂蘭搖頭,說道,“估計現在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會答應。”
她知曉,簽下張盛已經沒了可能。
至少現在沒可能。
這人的心很大,而且極為自信。
這種人,恐怕沒哪家公司能夠掌控。
他也不會讓任何人掌控。
他簽約公司,很有可能只是當做一個跳板。
“現在沒有,以後或許就有了呢?”張盛淡淡一笑,說道。
“你尋了一條最難的路。”王桂蘭說道,“獨行俠在娛樂圈幾乎寸步難行。何況,你還沒出道就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其背後的公司。”
張盛得罪了誰?
自然是陳宇航,或者連他背後的佳星傳媒也給得罪了。
張盛笑了笑,沒什麼。
這些他不懂麼?
懂!
他的確選了一條更難走的路。
可他卻少走了許多彎路。
當然,他之所以這麼選,也是有底氣的。
若沒有前世記憶,沒有另一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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