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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英文就能唱好英文歌麼?

顯然不是。

不過,張盛既然說他會英文歌,顧思思自然不會懷疑。

“你準備唱英文歌?”顧思思眉頭一皺,說道,“若是如此的話,國內輿論怕是對你有些不利啊!”

既然到了北美舞臺,怎麼也應該將華語歌曲帶向世界舞臺啊!

國內顯然不缺少道德綁架之人。

顧思思所說,並非無的放矢。

張盛若真唱英文歌了,少不了有人跳出來。

“一半一半吧。”張盛說道,“想把華語歌曲帶到北美《歌手》的舞臺,你得先入鄉隨俗啊!”

“你準備先唱英文歌?”顧思思說道。

“一鳴驚人、一炮而紅”張盛一笑,說道,“出場就要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麼後面唱中文歌,自然更受關注。”

張盛在北美沒什麼知名度,先唱中文歌,效果有限。

若是名次低了,只會更丟人。

可若是一首英文歌一鳴驚人,關注度自然暴漲。

他唱的中文歌,自然也就更有關注。

如此也算是變相的將華語歌曲帶向北美了。

即便唱華語歌名次低了,那也不至於被淘汰,更是情有可原。

北美新一季的《歌手》,張盛不是首發,甚至不是第一個補位歌手。

他前往美國之時,已經播放三期了。

三期,他都有看。

不是為了什麼知己知彼。

這類比賽,自己知名也沒用。

瞭解一下其他歌手,不過是為了別人跟你打找呼的時候,他能知道對方是誰。

張盛了解,顯然不僅僅知曉他們的名字。

對於他們的作品,張盛也有去聽。

不是為了討好,純屬是便於交流。

給人留下好印象也便於交朋友嘛。

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要好。

若是連人家作品什麼的都不知道,他們的粉絲恐怕要有意見了。

可若是都知道呢?

他們的粉絲會如何?

如此也便於開啟知名度嘛。

“哥!?”

張盛看到面前之人,有些驚訝。

他沒想到孫振會來接機。

他們應該好幾年沒見了。

印象之中,他這表哥可沒這氣質。

或許,人大了都會成熟吧。

其實,他們兩人的臉上早沒了以往的稚氣。

“小盛!”孫振笑著看向張盛說道,“幾年不見,長這麼大了,竟然還成了大明星。”

“哥變化也不小。”張盛說道,“我媽給你打電話了?”

張盛出國,孫婧等人自然知曉。

孫振恰好在這邊,通知他一聲,讓其照顧一下人生地不熟的張盛,似乎也沒什麼不可能。

“你外婆打的電話。”孫振說道,“說你要來洛杉磯參加一個什麼節目。可以啊,這都走出國門了。”

“早呢!”張盛搖頭,說道,“我來這邊,都沒人認識。”

“走吧,先回去再說。”孫振說道,“酒店就別住了,我那兒都有多餘的房間。”

“好!”

張盛點了點頭。

盛情難卻。

他這次也就帶助理程鵬而已。

“哥,你這是發財了啊?”

孫振住的地兒,可不是什麼狹小的公寓,而是一棟別墅。

雖然不是那種很大的,但價值應該不菲。

“我這叫發財,你那算什麼?”孫振說道,“這樣的房子,你應該想買多少買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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