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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英文就能唱好英文歌麼?
顯然不是。
不過,張盛既然說他會英文歌,顧思思自然不會懷疑。
“你準備唱英文歌?”顧思思眉頭一皺,說道,“若是如此的話,國內輿論怕是對你有些不利啊!”
既然到了北美舞臺,怎麼也應該將華語歌曲帶向世界舞臺啊!
國內顯然不缺少道德綁架之人。
顧思思所說,並非無的放矢。
張盛若真唱英文歌了,少不了有人跳出來。
“一半一半吧。”張盛說道,“想把華語歌曲帶到北美《歌手》的舞臺,你得先入鄉隨俗啊!”
“你準備先唱英文歌?”顧思思說道。
“一鳴驚人、一炮而紅”張盛一笑,說道,“出場就要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麼後面唱中文歌,自然更受關注。”
張盛在北美沒什麼知名度,先唱中文歌,效果有限。
若是名次低了,只會更丟人。
可若是一首英文歌一鳴驚人,關注度自然暴漲。
他唱的中文歌,自然也就更有關注。
如此也算是變相的將華語歌曲帶向北美了。
即便唱華語歌名次低了,那也不至於被淘汰,更是情有可原。
北美新一季的《歌手》,張盛不是首發,甚至不是第一個補位歌手。
他前往美國之時,已經播放三期了。
三期,他都有看。
不是為了什麼知己知彼。
這類比賽,自己知名也沒用。
瞭解一下其他歌手,不過是為了別人跟你打找呼的時候,他能知道對方是誰。
張盛了解,顯然不僅僅知曉他們的名字。
對於他們的作品,張盛也有去聽。
不是為了討好,純屬是便於交流。
給人留下好印象也便於交朋友嘛。
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要好。
若是連人家作品什麼的都不知道,他們的粉絲恐怕要有意見了。
可若是都知道呢?
他們的粉絲會如何?
如此也便於開啟知名度嘛。
“哥!?”
張盛看到面前之人,有些驚訝。
他沒想到孫振會來接機。
他們應該好幾年沒見了。
印象之中,他這表哥可沒這氣質。
或許,人大了都會成熟吧。
其實,他們兩人的臉上早沒了以往的稚氣。
“小盛!”孫振笑著看向張盛說道,“幾年不見,長這麼大了,竟然還成了大明星。”
“哥變化也不小。”張盛說道,“我媽給你打電話了?”
張盛出國,孫婧等人自然知曉。
孫振恰好在這邊,通知他一聲,讓其照顧一下人生地不熟的張盛,似乎也沒什麼不可能。
“你外婆打的電話。”孫振說道,“說你要來洛杉磯參加一個什麼節目。可以啊,這都走出國門了。”
“早呢!”張盛搖頭,說道,“我來這邊,都沒人認識。”
“走吧,先回去再說。”孫振說道,“酒店就別住了,我那兒都有多餘的房間。”
“好!”
張盛點了點頭。
盛情難卻。
他這次也就帶助理程鵬而已。
“哥,你這是發財了啊?”
孫振住的地兒,可不是什麼狹小的公寓,而是一棟別墅。
雖然不是那種很大的,但價值應該不菲。
“我這叫發財,你那算什麼?”孫振說道,“這樣的房子,你應該想買多少買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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