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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
“那就好,有了這些玩意,可就舒坦了。”
司機滿臉笑容,隨後對著同夥使了眼神,意思很明確,這傢伙就跟傻子似的,一直待在這裡等著我們。
進入派出所的四人,也是沒有想到先前那傢伙竟然還在。
當然。
他們沒有將林凡放在眼裡。
年輕,看起來有點瘦弱,身後揹著模擬劍,給人的感覺很怪,或許就是運氣好,實則已經被末世給嚇的精神錯誤了。
“小子,夠有種的,竟然活到現在,還單槍匹馬的在街道上亂跑,你知不知道,被喪屍發現的後果是什麼嗎?”為首的寸頭男子說道。
“知道,我一般都跟喪屍們先交流,讓他們不要衝動,如果不聽,我就自衛,我會一劍砍死喪屍。”
林凡很平靜的說著。
他現在只想弄明白,他們到底是在幹什麼,派出所自然不是隨隨便便就能來的,將撿到的錢放在這裡的時候,沒有看到有任何一位警察。
因此,在無人看守的情況下,要是有小偷,偷點東西,就真的很糟糕了。
眾人聽聞,滿腦子問號。
請問……他說的都是些什麼。
突然。
寸頭男子拿槍指著林凡的腦袋,“小子,你踏馬的知道這是什麼東西嗎?”
“槍。”林凡皺眉,彷彿已經想到什麼事情似的,“你們四個剛剛到派出所,就是偷槍的?”
他想到多種可能性。
比如偷錢。
比如報案。
但唯獨沒有想到,對方竟然偷槍。
“你是不是有病啊,偷?現在這種時候,還有必要偷嘛,哎,踏馬的,總是遇到你們這種明明是末世,還沒有轉變觀念的傢伙啊。”
寸頭男子很是不爽,他們弄死的那群人,每一個在被殺之前,都會苦苦哀求,說殺人是犯法的,不能這樣,巴拉巴拉的說一大推。
他聽的腦袋嗡嗡響。
法都沒了,還有誰在意。
當然,他開槍是不可能開槍的,一旦開槍就會引來喪屍,如果喪屍太多,倒是有點麻煩,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傻子,跟喪屍對拼。
“你們最好別這樣,還是趕緊將槍還回去吧,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盜竊,搶奪軍警人員槍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好心勸解著。
希望對方能回頭是岸。
他必須阻攔這種行為,總感覺眼前這些人不像是好人,如果讓他們得到槍械,肯定會有很多無辜的人遭殃,因此,必須阻止。
“瑪德,真煩,殺了他。”寸頭男子冷聲道。
隨著他話音剛落。
站在身後的那位打手,直接揮著開山刀,朝著林凡腦袋砍來。
心狠手辣,絕對不會猶豫。
“他想殺我……”在這電光火石間,林凡的腦袋裡浮現了這種想法,而他此時只有一種想法,那就是自衛。
眨眼間。
劍光一閃。
寸頭男子不知發生什麼事情,緩緩抬手,摸著臉,黏稠稠的,仔細一看,竟然是鮮血,怎麼回事,哪來的鮮血,眼前這小子也沒倒下啊。
他低頭一看,面色驚變。
揮著開山刀的打手,竟然被一劍劈成兩瓣。
“啊,不好意思,一直自衛看喪屍,我……”林凡吸著冷氣,有點抱歉,他是真的沒想過這樣的,只是一時間習慣了一劍劈砍的自衛,忘記對方是人了。
“草……”
寸頭男子勃然大怒,扣動扳機,沒有槍聲,想繼續扣動,卻發現手沒了,拿槍的手沒有了,低頭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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