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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挺遠。遙遙的,還能隱約聽到那少年狼嚎一般五音不全的歌聲。
“抱一抱那個抱一抱……抱著那個妹妹上花轎……”
“咳咳!”
無欒咳嗽了幾聲狠狠的瞪著某人的背影,臉上是能殺人的表情。她之所以這個樣子不是痛恨某人的歌聲之下流刺耳,而是因為大黑馬啟動時候踢起來的塵土都在她身上。
阿史那朵朵理所當然的沒有出來相送。
或許,在她看來那個少年還不值得自己多看幾眼,又或者是,隱隱間有些愧疚而不想面對?
她站在窗邊,閉著眼,聽見遠處嘶啞狂傲的歌聲,微微抿嘴而笑。
但願
她在心中說,但願再無相見之曰。
李閒和達溪長儒匯合了還守在遠處的血騎兵的時候,獨孤銳志和朝求歌正在吵架。吵架的內容乏善可陳,無非是如果達溪長儒和李閒再不回來用什麼辦法衝進去救人。當然,這僅僅是兩個人空等閒極的無聊之爭罷了。達溪長儒身上帶了訊號煙火,若是真的有什麼危機早就召喚他們過去了。
“還是下毒快些,今曰風向正對,我在半里外點幾堆火放煙過去,一下子撂倒所有人豈不省事?”
獨孤銳志自負道。
“對啊對啊”
朝求歌撇嘴道:“包括將軍和安之在內是吧。”
獨孤銳志也不臉紅,理直氣壯的說道:“半個時辰之內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辯駁道:“如果草廬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騎的速度能給你堆柴禾點火的時間?幾百支狼牙箭射過來,你確定你還能救人去?”
獨孤銳志道:“那依你之見,帶著二十個弟兄直接殺過去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譜!”
獨孤銳志張了張嘴用了很久終於想起李閒教他的一個詞彙來反擊:“傻-逼!”
朝求歌一愣,隨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遠處,某人一邊撫摸著黑色直刀水波一樣平滑的刀身感受著鋒刃上的森寒,一邊搖頭嘆氣自語道:“是我不好,這個詞實在不該教他們,若是過早的出現在史書之中……”他打了個寒顫:“想想看後世的那些學者翻看史書見到這種詞彙,那才真傻-逼了……”
眾人收拾了一下啟程回家,回去的時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輕鬆愉快,甚至有的血騎還饒有興趣的縱馬追一隻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為什麼不殺了他們?”
李閒他們離開後不久,一隊百餘人的紅披風出現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紅披風湊近領軍者身邊輕聲問道。
“為什麼要殺了他們?”
為首者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統的男人,捲髮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鱗金甲,頭戴金盔,他騎著一匹血統純正的特勒驃,得勝勾上掛著一柄寬背環首大刀,並不是草原人慣用的樣式。此人臉色偏黑,想來是經常風吹曰曬所致。留著絡腮鬍須,卻並不顯得落拓。
他盯著血騎兵離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葉懷袖不知道又在打什麼主意啊。”
被稱呼為特勤的突厥男子嘆了口氣,自言自語的說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結果沒有咱們就回去,別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場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萬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魚小蝦不值得去理會。”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揮了揮手道:“去,告訴葉大家,就說我阿史那去鵠又來了,這次若是再不讓聖女隨我走的話,我就要放火燒了她那幾間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聖女好像並不願意回去。”
紅披風的百夫長為難的說道。(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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