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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新書的過程中,我時常被自己打動,有時候還會出現精彩回放。比如寫一章的時候掉了眼淚,回頭檢查錯別字的時候,鼻子又發酸。
寫書寫到哭的經歷我總共有三回,第一回是在2001年,我還未滿二十歲,手寫了十萬個字,邊寫邊哭,好幾頁稿紙都被淚水浸溼,導致字跡模糊。後來那類似於散文集的十萬個字無處發表,最終我一把火把它燒了。
第二回是2008年寫一本網路,其實那本書文字構造上並不精細,一開始是想yy的,寫著寫著勾起了很多回憶,一下子就觸動了不該觸動的東西,到三十多萬字的時候赫然發現自己已經哭過三次。這種寫yy卻勾起不yy的沉痛往事的經歷,非常難受,所以那本書的後半部粗糙了很多,當時我只是不想讓自己哭第四次。
第三回就是現在,才十萬字,已經哭過四次。其中兩次是無聲的掉眼淚,還有一次抱著頭抽泣,最誇張的一次是趴在鍵盤上失聲痛哭。其實書中的故事並沒有那麼悲傷,只是在寫這些不悲傷的故事的時候,往往會想起許多更悲傷的往事。而有些時候,我寫一個姑娘,可能腦子裡一下想起了十個姑娘,這讓我無法抵擋。
當我寫到二十萬字的時候,我已經記不得自己哭過幾次。
這件事帶給我的唯一好處是,我的眼睛似乎痊癒了,我已經一個月沒用過眼藥水。
一般我被自己感動的時候,別人都不會感動,很多人認為我在不知所云。
人類是一種複雜的動物,一般自己認為好的東西,別人都認為不好。比如馬爾克斯,他始終認為自己最好的作品是《沒人給他寫信的上校》,但世人只認他那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百年孤獨》。
一想到馬爾克斯這樣的牛人都有這麼悲慘的遭遇,我這樣的小角色心裡頓時平衡了許多。
四月份我動筆的時候,有個圈內的老朋友就勸過我,寫這樣的題材,等於拿生命去冒險。
六月底我上傳的時候,我的編輯苦口婆心的告誡我,寫這樣的題材,等於在臉上刻下撲街兩個字。
最終,我還是選擇了一條道走到黑。
事實證明,他們是對的。
追逐理想,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這本書慘淡的人氣,就是我必須要承受的代價。
有些時候我也會感到心灰意冷,覺得自己在做特別沒勁的一件事。特別是看到一些奇葩的書評,你明明在表達這樣一種意思,卻被曲解成另外一種意思,這很容易讓人絕望,覺得這個世界沒有人能夠懂你。
後來我想明白了,寫這樣的東西,實現的是我的夢想,跟別人沒有關係,有沒有人理解都沒有關係,最重要的是我自己高興。
在此之前的很長一段歲月裡,我都在糾結於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到底是個悲觀者還是個樂觀者?我沒有找到答案,讀者也沒有答案,有很多人認為我寫的東西很歡樂,也有很多人認為我寫的東西很悲情。
直到今年五月我遇到叮叮,突然找到了答案。她和從前大不一樣了,脾氣不再那麼暴躁,穿著也不在那麼暴露,怎麼看都是個賢妻良母。
我被她的變化所震撼,問她是怎樣做到的。
她回答我:“我只是學會讓別人開心了,以前讓客人開心,以後讓我老公開心。”
我問她:“那你怎麼做到讓別人開心?”
她的回答讓我震驚了,我思考了那麼多年,迷茫了那麼多年,最後居然由一個曾經的小姐來告訴我標準答案,她說:“這不難,只要真正懂得悲傷的人,都明白如何讓別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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