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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先挑野兔動手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野兔身上的積分比麋鹿要高,萬一張恆的計劃失敗了,沒能用匕首幹掉野兔也可以中途換槍,至少能拿到這5點積分。
不過結果比張恆想像中要來的順利的多,他選擇從下風向接近,那隻野兔絲毫沒有察覺危險已經降臨,還在安心的刨洞,但是下一刻就見刀光一閃,野兔甚至都沒感受到痛苦腦袋就已經搬家了。
大概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另一邊的麋鹿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仰起頭來。
只是它四周望了一圈,卻並沒有能看到張恆,最終也倒在了獵槍下,步入了野兔的後塵。
在解下了鹿角上的絲帶後張恆清點了一下這段時間自己的收穫,距離狩獵遊戲開始才過去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他的手上已經有兩條紅色絲帶和三條黑色絲,總計16點積分了,效率驚人。
不過張恆並沒有因此自滿,因為他知道西蒙那邊只要不是運氣太差,跟他的收穫應該也差不多,甚至可能比他還要多。
所以張恆沒有怎麼停歇,就繼續向著樹林深處進發,他決定沿著樹林中的小溪走,因為靠近水源的地方通常也是動物們最愛活動的區域,在這附近撞上獵物的機率也更大。
雖然這片森林的範圍並不算太大,但是相比之下,那三十三頭獵物的數量更少,而且野生動物們並不是靜止不動的靶子,它們會四處亂跑,會挖洞,會藏進不知道什麼地方去,甚至一些倒黴的還會被別的野獸給吃掉。
畢竟距離它們被放入森林已經過去了十個小時,誰也不知道在這十個小時裡它們的身上都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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