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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說到這裡,有人便問道。財主們對置產的事情是非常重視的――這可關係著自家未來在臨高的生存和發展問題。
李孝朋解釋說所謂全包,即將土地全權委託給天地會經營,地主什麼也不用管。到時候按照租約收取分成就是。亦不用投入一文錢,即使稅負也由天地會代辦繳納。但是這樣的話,地主的所得是相當少得。
在全包經營裡,天地會首先要收取服務費,然後開發荒地、改良水土、購買種子肥料、長工和農業機械的花銷……一直到最後的繳稅,經營土地所花費的一切開銷都要從土地收成中預先扣除。剩下的純收入才和地主進行分成。地主大致可以獲得純收入的三成。
如果田地比較貧瘠或者乾脆就是荒地,初始投入很大,那麼開始幾年地主很可能完全沒有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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