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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了自宋代以來的海堤修築技術。他還救過海瑞,海瑞上疏引來嘉靖暴怒,當時包括徐階在內,很多人都在救海瑞,但頂多能讓海瑞不死,丟官或者流放是免不了的。
身為刑部尚書的黃光升,卻硬要給海瑞定死罪,且是以“兒子罵父親”的名義,出於孝道和倫理來定死罪。如此,就把海瑞的其他論死之罪撇清,嘉靖一旦殺了就是虎毒食子之昏君。貶官也不行,流放也不行,因為刑部定了死罪,堅決不肯更改結果,搞得嘉靖完全沒法處理,只能把海瑞關在大牢裡好吃好喝。
對了,黃光升統兵打仗也不錯,北方和南方出現邊患,他都調兵遣將輕鬆搞定。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如今黃光升就因清田入了王淵法眼。
同樣出彩的,還有右副都御使王以旗,此人以巡撫身份督理湖廣清田。兩年時間,跑遍湖廣三分之一的州縣,推著這些州縣認真搞改革。
王以旗是王淵的同年,之前沒啥交情,這次卻突然冒出來當改革急先鋒。
歷史上,嘉靖有意出兵收復河套,此人立即支援三邊總督收復河套。突然嘉靖又變卦,此人連忙反對收復河套,把自己說過的話全吞回去。然後三邊總督被嘉靖砍了,此人接替擔任三邊總督,順便把邊防事務搞得井井有條。他病死在邊疆,軍民自發罷市悼念,百姓、士卒、蒙古人都念他的好。
王以旗這個傢伙,有些類似王瓊。
喜歡揣摩上意,道德底線很低,但只要讓他做事,他就能超額完成任務。
這樣的人,不能做首輔,只能做幹臣。
王淵如今變法改革,就喜歡用這兩種人。一種如黃光升,真心支援變法,而且實幹能力強;一種如王以旗,純粹想迎合首輔,同樣實幹能力強。
……
問明白朝廷的處理結果,馬三才心裡更加舒坦。
他只是一個秀才而已,兩篇文章為名請命,居然擼掉一串官員,已然坐實“白衣御史”的美稱。
熊過問道:“這報館的館主是誰?”
馬三才連忙回答:“館主為馮先生,以前在南京做侍郎,去年辭官歸鄉建立了報館。此時此刻,馮先生估計在垂釣宴飲。”
熊過扔出一份公文:“把這交給館主,讓他趕緊去報備,你自己也好生看看。我還有要事,就先告辭了!”
馬三才將熊過送出報館,這才開始細讀公文——《報刊管理暫行條例》。
定期公開發行的讀物,皆為報刊。
想要發行報刊,就必須有報館,館主應提前到各州府縣申請報備,且繳納辦報保證金一百塊錢。
一旦報紙刊載的內容有問題,官府有權扣除保證金,甚至是直接取締該刊物。保證金被扣完之後,必須補足一百塊,否則不得允許辦報。
報紙所載內容,不得違反大明法律,不得有傷公序良俗。
報紙所載內容,必須用大字標註題材,如小說、詩賦、詞曲、廣告、新聞等等。
新聞題材,作者必須署真名,不得用筆名代替。
新聞文章不得造謠,必須寫明時間、地點和人物,必須寫明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此六要素,缺一不可,否則就視為造謠生事,各州府縣可扣報館保證金。造謠後果嚴重者,不但報館被取締,館主和作者也當送去有司法辦。
“嘶!”
馬三才倒吸一口涼氣,王閣老這是要管束天下報紙啊,今後在報紙上寫新聞可要小心。
至少,不能像御史那樣風聞奏事,必須把事情瞭解清楚,才敢動筆寫文章拿去報館,否則就要吃官府的掛落。
南京那邊,在野黨聚居地,同樣也收到了這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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