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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三更,人如其名,母親生他的時候,剛好街面上在打三更鑼。
袁三更排行老二,本來屬於軍戶餘丁,結果父親和大哥全死了,他就只好依照律法接替當兵。
軍操是啥?
不知道。
當兵第一年,袁三更就去給某位爵爺修陵墓,管吃管住,官府還給一些“行糧”。如果無人剋扣,那年可以領米十五石,再加上妻子給人漿洗衣服,一家人的小日子會過得非常滋潤。
但是,袁三更累死累活,當年只領到四石米。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年景,袁三更當兵的第二年,全營被拉去給某位太監開墾山地。那山地距離京城有點遠,路費需要自帶,沒有任何額外工資,只是包吃包住,足足幹了三個月。
剛回到家中不久,袁三更又被拉去疏通河道。這次也是有工資的,但被剋扣一大半,而且路費需要自理,遠遠不如他在京城沿街賣燒餅。
日子就這樣熬過來,眼看著就滿二十五歲了,袁三更莫名其妙被扔進軍營。
天可憐見,當兵已將近十年,袁三更終於第一次走進軍營。
負責坐營練兵的是王二郎,袁三更早就聽說過,知道這是個很會打仗的狀元,把肆虐京畿的賊寇殺得屁滾尿流。
但這都跟袁三更沒關係,真正有關係的,是當天他就領到五斗粟米。
雖然都是些粗糙陳米,雖然只實給了四鬥半,卻讓袁三更看到生活的希望。一個月四鬥半,一年就是五石米,還免費吃住在軍營,又可以省下許多糧食,再加上妻子賺錢補貼家用,日子肯定比以前過得更舒坦。
袁三更希望這位狀元公,一直留在軍營練兵。他也不奢求什麼獎勵,每月能領四鬥半足矣,畢竟自己要在軍營吃不少,這已經夠讓狀元公破費了。
別看袁三更瘦得皮包骨頭,力氣還挺大,四鬥半足有好幾十斤,他一個人就輕鬆將其扛回家。
只不過累得發暈,連忙讓妻子洗米下鍋,填飽肚子才終於緩過來。
重新回到軍營,袁三更領到一套衣服,一雙棉鞋,這讓他欣喜若狂,感覺自己佔了天大便宜。其實還有一本《軍營規制》,但被袁三更自動無視,他只會寫自己的名字而已。
可惜分房之後,同舍有兩個混混,將他的新衣、新鞋給搶去,袁三更躲進茅房大哭了一場。
第二天早晨,袁三更睡得正迷糊,突然被一陣軍號聲吵醒。
十多個錦衣衛挨房踢門,罵罵咧咧,連蹬帶踹將他們趕至校場。
袁三更看到有六個士卒,被五花大綁跪於將臺之下,其中兩個就是搶他新衣、新鞋的混混。
王淵站在臺上冷笑:“其實我不想殺人,真的。畢竟你們還沒背熟軍規,不教而誅謂之虐,我吃飽了撐的虐你們做什麼?但是!這六人竟然敢在軍營當中勒索搶劫,是可忍孰不可忍!軍法隊,準備行刑。李三郎,你去衙門知會一聲,將這六人的妻兒老小全部打入賤籍!還有,去找張督公,給我補六個兵回來。”
“王相公,我不敢啦,你饒我了吧!”
“王二郎,江湖規矩。一人做事一人當,罪不及家人。”
“我就搶了幾套衣服棉鞋,憑什麼我殺我?”
“……”
六個兵油子反應各一,王淵喝道:“把他們的嘴巴堵上!”
在袁三更驚駭的眼神當中,那些穿著錦衣的執法隊,舉起屠刀接連砍下六個腦袋。
全場死寂,鴉雀無聲。
王二郎居然來真的,說殺人就殺人,一口氣殺了六個,還把死者家屬打入賤籍,子子孫孫都要受到牽連。
潘貴本來是王二郎的鐵桿粉絲,且常年在街頭招搖撞騙,但此刻也嚇得兩腿發軟。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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