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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之前,她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這裡度過的。
那時候只要她爸媽一加班,聞雯文就會到這裡來吃晚飯,等爸媽下班了再回家,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年她學習的那間屋子裡還留著不少她小時候的東西。
於是閒來無事的人乾脆坐在地上,先是把每個時期寫的作文翻閱了一遍,接著又開始回顧課本內容,誰知一不小心翻到了一本還夾著照片的書。
然而聞雯文已經對這件事沒什麼印象了,不記得自己有偷藏過什麼照片,好奇地拿起來一看,沒想到居然是她二叔!
當年有關於她二叔的東西要麼被燒掉,要麼就是被扔掉,就連一張可以用來懷念的照片都沒有留下,所以這對她來說,簡直就是一筆珍貴的意外之財。
不敢置信的人睜大了眼睛,驚喜得差點叫出聲來,第一反應是趕緊把書合上,生怕被她爺爺發現了,打算等回去以後再好好看看。
只不過就在她把書合上後一秒鐘內,她的眉頭又漸漸皺了起來,因為就在剛才那匆匆一瞥中,她好像看見了另外一個熟悉的面孔。
聞雯文一邊懷疑是不是自己眼花看錯了,一邊把門關上,又忍不住把書重新翻開,再一次拿起那張照片仔細看了一下。
那時候照相機的畫素都還不是很高,幸好照片這些年都被夾在書裡,保護得當,沒有什麼磨損,所以照片裡的人還是十分清晰的。
可問題是,站在她二叔身邊的那個人,怎麼會是……商亦衡?
☆、第五十種吃法
雖然保護得當,可照片還是不可避免地被染上了歲月的顏色,微微泛黃,不過這一切並不足以掩蓋事實的真相。
之前在澳門的時候,那個和luther談及過的問題又重新回到了聞雯文的腦海裡,有關於商亦衡是否認識她二叔的問題。
只可惜當時話題被轉移得太快,她又光顧著去感嘆luther的紋身技術,就這樣把這個匆匆略過的問題拋在了腦後,後來自然忘了問當事人,這件事也就這樣不了了之。
然而現在當聞雯文看著照片上面那張陌生又熟悉的臉,閉著眼睛回想了一下,一些零碎的記憶片段開始漸漸在她的眼前浮現,最後終於拼湊成一段段完整的回憶。
一直被矇在鼓裡的人如夢初醒,斷斷續續想起了一些事,發現自己第一次見商亦衡原來是在七年前那個初三的暑假。
那個時候馬雲還不是大家的爸爸,思蔥也不是大家的老公,電腦手機不像現在這麼普及,諾基亞還是手機領域的大哥大,不過韓劇倒是漸漸取代了臺灣偶像劇的地位。
然而每天被關在學校的小孩子心智依然不怎麼成熟,成天只知道幼稚地打打鬧鬧,甚至還比不上現在的小學生,所以如今年紀輕輕就成了孤寡老人也不足為奇。
聞雯文當然也不例外,當時的生活不外乎學習學習吃飯學習學習睡覺,學得累了就看看小說偶像劇,或者沒事的時候傷春悲秋一下,總覺得自己的整個青春好像都被籠罩在了四十五度的憂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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