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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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長久掰著手指頭數,然後說是二零零一年的事,三月或四月,總之是春天。
“在哪裡遇見的?”
薛長久說了條路名,看見老馮眉頭一豎,連忙補充說記不太確切了,反正就在那塊附近。
“是在上海?”老馮不敢相信地確認。
“是啊,上海啊。”
白崇德見到時靈儀重新出現在李家,是二零零二年的春天,可是一年之前,時靈儀就已經在離李家老宅不超過五百米的地方撿垃圾了。在她離婚的這幾年裡,到底發生了什麼慘事,將一個如此高傲的人打落塵埃?而她既然徘徊在離前夫和女兒那麼近的地方,為何要等到一年後才正式回到李家?
有這麼一瞬間,老馮感受到某種特別的情緒。模糊而抽象的圖景在他腦海中浮現,陰抑的預感令他想要離開房間,不去聽時靈儀的遭遇。這新鮮而細微的不快感觸當然不會被薛長久覺察,他繼續述說二零零一年春與“王雪瑩”的相遇。
拾荒者並不四處流浪,從某個意義上說,他們是有領地的,雖然那並非不可侵犯。所以王雪瑩出現在薛長久地盤上不久,就被他發現了。
在薛長久明顯經過了美化的言詞裡,他看王雪瑩風餐露宿居無定所,就邀她去自己的地方落腳,雖然那就是個鐵路橋底下的簡易窩棚,但也擋風遮雨,兩個人就此搭夥過了日子。
“什麼叫搭夥過日子?”老馮問,“你們的關係什麼性質?”
薛長久嘿然一笑:“不就那麼回事。”
“她是自願的嗎?”
薛長久賭咒發誓。
老馮沉著臉。這老頭明顯不是個能管住自己褲腰帶的,但時靈儀已經去世,死無對證之下,糾結於此沒有意義。他讓薛長久繼續說下去。
薛長久舔舔乾澀的唇皮,嗯了一聲,又唉了一聲,好像有一大堆話堵在喉嚨口,打了個轉吞回肚子裡。
“反正就這麼過唄。然後到下半年,秋天,忽然她就翻臉,操刀子來砍我,樣子可嚇人。那是真砍啊。我看她神經病發作,趕緊跑了,篷子也留給她不要了。”
老馮搖搖頭。
“你沒興趣立功減罪,我就不在這裡瞎耽誤工夫了。”
他站起來作勢要走,薛長久連忙哀求,說自己全力配合,而且講的全是真話。
“‘六一三’碎屍案,時靈儀是被害人,發生在她身上的所有線索都可能和案件有關,你要是故意藏著什麼不說,那就是不配合。”
“哎警察同志,我就是覺得那和她死掉沒啥關係。”
“有沒有關係我會判斷。”
“好的好的,這王雪瑩吧,哦後來我知道她叫時靈儀,不過我還是叫她王雪瑩順嘴。她話少,也不說過去是幹啥的。我懂,搭夥過過指望不了長久,誰還沒點秘密呢,她不愛說我也就不問唄。但她心裡有事情,這我能看出來。來我這兒呢她也不往外跑了,都是我在撿東西賣,等到夏天過完,她轉了性又要出去轉悠了,你說出去就出去吧,她還……她還……”
“還怎麼了?吞吞吐吐的,不能說?”
“不是,能說能說。就是她不讓我碰了。好端端的,沒吵沒鬧過,突然死活不讓碰。不碰就不碰吧,我尋思著過幾天搞不好又想通了呢。”
死活不讓碰。老馮聽見了這個詞。搞不好又想通了。先前的不適感再度襲來。
“後來我琢磨著,她到底出去幹啥了,就跟著她。你猜怎麼著,她繞個小學在兜圈子,到放學就藏在書報亭後面偷瞟個小孩子,現在我知道了,那是她女兒。晚上我就問她,她還是一句話不說,還是不讓我碰。她那是真不讓碰啊,手都不准我搭上去,我,那個可能……”
薛長久說到這裡舌頭打了個結。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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