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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的慘嚎驚叫聲,頓時將暈乎乎的林書航驚醒過來,順手拿起帳篷裡唯一的武器,拉開帳篷一步衝了出去。
只見這原本就不大的部族,此時已經是亂成了一團。
馬賊應該是從東面過來的,最東側的那一塊兒,已經有不少帳篷燃燒了起來,許多牧民都驚恐的在朝著這邊瘋跑,但卻很快就被騎著快馬的馬賊追上,毫不猶豫的手起刀落。
部族中的青壯本就不多,被殺這些人大多也都是婦女、孩子和老人,跑不快也反抗不了,要麼人頭落地,有的甚至被快刀加馬速的衝擊力直接攔腰斬斷,剩下的上半截身體還能哭喊著在地上爬出一兩米,在草地上拖出長長的血痕,慘絕人寰。
林書航也算是在始皇陵裡見過死人堆的了,比這死的人多得多。
但相比起上一次,此時這些剛才還在他面前一張張笑臉的牧民們,那四起的哀嚎聲和慘狀,顯然卻更加讓林書航感覺觸目驚心。
“嗚嚕嚕嚕!”
伴隨著馬賊們的狂笑聲、馳馬聲和喊殺聲,粗略估計,至少是有三四十個馬賊的規模。
呼彌爾也跟著他跑出帳篷,她下意識的拉著林書航的胳膊,原本嬌豔欲滴的小臉此時已經變得慘白。
“喀納斯的胡狼!”她對牧民們喊的這個名字顯然極為恐懼。
從此處草場去東南不足兩百里便是喀納斯河流域,包括南部的喀納斯湖,周圍水草豐盛,是許多牧民部族的天然草場。
牧民們靠水吃飯,馬賊們顯然也是如此,就像獅子也會在河邊蹲守牛羊一樣,而喀納斯的胡狼就是這其中最有名、勢力也最大的一支。
但說實話,往日裡的部族遇到馬賊,馬賊們是不會直接動手殺人燒帳篷的。
殺雞取卵的道理他們也懂,一頓吃飽和細水長流的差別他們分得很清楚,因此更多時候都是威脅牧民們上繳牛羊和儲備,只有在遇到強烈的反抗時才會動手。
就算是初次光顧、為了殺人立威,也不過是先隨便宰上兩三個倒黴蛋,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直接大開殺戒,否則激起牧民的反抗,除了把長久生意做成一單以外,還有可能對馬賊自己造成損傷。
“住手!住手!”
呼彌狼臺的帳篷就在林書航前方不遠處。
老人的反應顯然比醉酒的林書航更快,早已從帳篷裡衝了出來,他手裡此時抓著一根代表著族長權力的狼頭杖,朝著衝在最前方的馬賊快步迎了上去,雙手亂揮、急切的大聲呼喊道:“勇士、勇士、高貴的勇士!要多少歲貢我們都給,都好商量,別殺人!”
衝在最前面那馬賊來得甚快,快馬疾馳間,只三五秒已衝到呼彌狼臺前方,可卻渾然沒有半點想要停下的想法。
林書航一眼就看出了這馬賊的打算,一邊往呼彌狼臺那邊跑,一邊大喊道:“別過去!”
可終究隔得太遠,還是遲了太多。
快馬直接衝撞到了老人的身上,強勁的衝擊力將他宛若一個破布袋一樣撞飛了起來,從空中飛出去起碼八九米,跌在地上時還順著慣性滑出去了兩三米,瞬間就沒了動靜和聲息。
身後的呼彌爾驚恐的捂住了嘴,霎時間淚如泉湧,撕心裂肺的喊道:“阿公!”
那馬賊本是朝另一邊的人群衝去的,可聽到少女的叫聲,朝這邊多看了一眼。
呼彌爾本就長得很漂亮,即便是以林書航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也不覺得醜,放在這兩千多年前的草原上,那就更是美若天仙了,加上此時的盛裝打扮,更是顯得宛若這草原的公主一般。
那馬賊的眼前一亮,兩眼放光,哈哈大笑著勒住馬鬃,調轉方向朝著呼彌爾的位置飛衝過來。
快馬神速,這數十米的距離不過只需要短短几秒,可他才衝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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