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畢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藍龍龍蛋,異界全職業大師,莊畢凡,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六百萬金幣,對林立來說不算什麼,但是落在別人的眼裡,花六百萬金幣買把斷了的匕首,那可就真是傻得沒治了。因此,林立搖了搖頭,眼中帶著幾分嘲諷,看著那秘商說道:“六百萬金幣買一把斷掉的匕首,你還真是敢報價!”

“這位客人,話不能這麼說,這匕首雖然斷了,可是那鋒利你也看到的。而且,這可是從詛咒之島上流出的東西,當初一起流出的幾件東西,哪件不賣到幾千萬金幣。也就因為斷了,我才只要您六百萬金幣,否則六千萬金幣恐怕都買不到。”鷹頭面具秘商的語氣中,不見一點難堪,彷彿這斷了的匕首真的是神器一樣。

“別說它是從詛咒之島還是哪裡來的,那沒有任何意義,我要是想收藏,完全能夠買到更加古老的東西。斷掉的匕首就是斷掉的,就連上邊的魔紋都不全了,也就只剩下一個鋒利而已。你這六百萬的價格,要得也太荒誕了。看來,你是並不打算賣掉它。”林立說完,用了一個非常常用的,同時也是非常有效的手段,轉身就準備要離開。

面對這種情況,商人如果是對自己的貨物十分有信心,自然是不懼客人玩這欲擒故縱的把戲。但是,這鷹頭面具秘商,顯然自己對這斷掉的匕首也沒多少信心,連忙叫道:“等一下,這位客人請等一下,你既然覺得我的價格高了,那麼你打算出什麼價呢!”

林立的說法其實並不誇張,甚至從某種層面講是非常確實的。一件魔法武器,最重要的就是上邊的法陣或者魔紋了,可斷掉的匕首自然魔紋不可能再是完整的。不完整的魔紋,也不可能發揮出什麼力量,那麼這匕首所剩下的,除了鋒利還能有什麼呢?

當然,現在除了林立自己,恐怕沒有人會知道,獵王之刃之所以成為獵王之刃,是因為真正決定它威力的魔紋,並不是在劍身的平面上,而是在劍身的橫截面上。就好像無數畫著相同圖案的紙疊在一起,因此即使是從中間斷掉了,剩下的部分依然是有著無數的完整魔紋,只是威力可能要稍減。

被鷹頭面具秘商叫住之後,林立一臉無所謂的表情轉回身,說道:“它的鋒利,以及它的來歷,也就值一百萬金幣,多過這個價格,也就不用再談了。”

一百萬金幣,雖然對於能夠進入這裡的秘商們來說,也算不上什麼了不得的收入。但是畢竟這匕首的缺陷明明白白的擺在哪裡,一百萬金幣賣個廢物的話,怎麼算也是大賺了。

“一百萬金幣太少了,我搞到這把匕首花的錢也不只一百萬金幣……”鷹頭面具秘商剛想多少再提點價格,卻見林立居然二話不說又要轉身離開,連忙又說道:“好吧好吧,一百萬金幣,就當是交個朋友!”

付出一百萬金幣後,林立終於拿回了曾經屬於自己的獵王之刃。其實,他現在是魔法師了,別說是斷掉的獵王之刃,就算是完整的獵王之刃對他也沒有什麼用處。不過,他買這獵王之刃,卻不是為自己買的,而是為了給吸血鬼諾菲勒。

諾菲勒一直使用的武器,還是當初從時光寄賣行買的那對天譴匕首。天譴匕首的確是很不錯的武器,尤其是在安裝了怨咒寶石之後。可是,這個不錯,也只是對傳奇級別的強者適用,現在諾菲勒已經成為了聖域強者,天譴匕首可就有點不夠用了。

而獵王之刃,儘管是斷掉的,但是威力比起天譴匕首,仍然強得不是一點半點。憑藉諾菲勒聖域級別的實力,再加上這獵王匕首,戰鬥力與之前相比,絕對會是一個巨大的飛躍。而且獵王匕首還有一個強大的地方,就是那個貌不驚人的劍鞘,可以完全遮蔽匕首的力量波動,對於刺客來說是最合適不過的武器了。

拿到獵王之刃後,林立不禁想起了在詛咒之島的地下世界,發現的那個令自己無比震驚的事實。就連獵王之刃這麼強大的武器都斷掉了,可想而之當初不朽之王與光之古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奧特:打人這麼狠,你是科學家?

多吃肉肉

爺有病你來治

鬼貓子

穿成反派大佬的童養媳

雲深處見月

遺光(軍官H)

沐裡mli

很遺憾,你要對我負責

春風榴火

重生農女,將軍大人多指教

酒妖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