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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將自己體內的所有精華都吐了出來,結繭以後蠶就死掉了,留下的蠶絲又細又韌,無需染色還不附著灰塵,高麗在清朝時期是向清朝納貢的,進貢的金子就是泛紅的,通常被清廷用來製作自用器物,與以上兩種事物相比,孔雀羽毛最難得,因為只有公孔雀的尾羽才能被剪裁下來擰成絲線,一隻孔雀尾羽至多擰出三寸長短的絲線,這件袈裟使用了這麼多的孔雀羽毛,恐怕得有上千只公孔雀被薅成禿尾巴雞,孔雀羽毛內含少量油脂,所以這件袈裟不沾水。

“這件袈裟沒用花錢,是商會同仁送給大哥的。”孫奉先出言笑道。

“嗯,代我謝謝他。”左登峰聞言點了點頭,在此之前孫奉先並沒有給鐵鞋準備東西,三天前才接到他的通知,倉促之間只能向其他同行求助,為鐵鞋準備的東西極有可能都是從別人那裡弄來的。

“阿彌陀佛,這件袈裟是給老衲的嗎。”鐵鞋插嘴問道。

“是的,穿上它你就是皇上他爹了。”左登峰出言笑道,這件袈裟是康熙送給他爹順治的,價值無法估量。

“阿彌陀佛,老衲愧受,多謝施主。”鐵鞋聞言急忙衝孫奉先道謝,他非常喜歡這件袈裟,不過他喜歡的不是袈裟的價值,而是袈裟的含義,佛教有位孔雀明王,這位法王擅解人之罪業,所以佛門僧人都知道用了孔雀羽毛的袈裟可以消除罪業,為袈裟極致。

“大師,這些都是左真人命我為你準備的。”孫奉先急忙站到了一旁。

鐵鞋聞言轉頭看了左登峰一眼,並沒有衝他道謝,僧人也是人,也有朋友,他現在已經把左登峰當成朋友了,朋友之間自然不用客氣。

“這雙僧鞋與袈裟是一起的。”孫峰先又開啟了另外一隻木盒,取出了一雙僧鞋,這雙僧鞋與普通露腳背的僧鞋不同,它的鞋幫比較高,鞋底與鞋幫連線處有一寸左右的硬邊,硬邊的作用是為了合腳,如果腳比鞋大,穿上鞋之後鞋幫上的硬邊就能成為鞋底的一部分,這一設計極度人姓化,顯示出了康熙對父親的孝心,其實沒有硬邊鐵鞋也能穿,因為清朝皇燕京是滿族人,還往往帶有蒙族血統,身材都比較高大,身高跟腳基本上是成比例的。

“阿彌陀佛。”鐵鞋歡喜的接過那雙僧鞋,五大皆空那是佛的境界,僧人是到不了的。

“這隻金缽用十隻西漢馬蹄金打造,重五斤二兩,時間倉促,委屈大師了。”孫奉先面帶愧色。

“阿彌陀佛,多謝施主。”老和尚倒也不客氣,直接道謝。

“我上次給你那個呢。”左登峰出言笑問,在金雞所在金塔中鐵鞋曾經拿走過一個金缽。

鐵鞋聞言愕然望天,努力著回憶著那件金缽的下落。

“這支九環錫杖是唐代的東西,主人已經無法考究了,銅環缺失了三個,我命手下的工匠連夜補上了三個軟玉玉環,金鑲玉,搖之不碎。”孫奉先開啟了最大的那個長條木箱。

“大師,你要這個好像沒什麼用。”左登峰拿過那支錫杖搖晃了幾下,佛門的錫杖有五個作用,一是宣講佛法的時候做為法器,鐵鞋是瘋子,肯定沒人請他[***],第二個作用是遊方的時候護身,鐵鞋一身靈氣修為,誰敢難為他,錫杖的第三個作用是在野外行走的時候打草驚蛇,鐵鞋在地面上的時間沒有在天上的時間多,第****是歲數大了當柺杖,鐵鞋修為高深,到死都用不著柺杖,第五個作用是化緣的時候搖晃著錫杖,讓銅環發出聲響,提醒主人家出來施捨,鐵鞋自從跟了他根本就用不著要飯了,退一步說即便曰後要飯,端著個明晃晃的金飯碗,人家不搶他飯碗才怪。

鐵鞋此時還在回憶先前那個金缽的去處,壓根兒沒聽到左登峰的話。

“大哥,這是好東西。”孫奉先賣關子似的指著一個石匣,放置佛門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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