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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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走到店鋪就聽到裡面傳來沈母傷心地哭聲:“親家母,別砸了,親家母,求求你,別砸了……”
沈容大步跑了過來,走到店鋪門口就看見,店鋪的玻璃大門被砸碎了,地上全是碎玻璃渣子,店裡的桌椅板凳也被掀翻了,還有碗、盤子、擺件全被人給砸了,地上全是各種碎片。
而孟母洋洋得意地站在碎屑中,張狂地對哭成了個淚人的沈母說:“讓你女兒學乖點,四十萬,也不怕壓彎她的腰。”
沈容走過去,把還在哀求孟母的沈母一把拉開,退到碎渣比較少的地方,冷笑道:“哭什麼哭?讓她砸,砸的是她的錢,又不是你的,有什麼好哭的?”
沈母怔怔地看著她,嘴裡只有兩個字:“沒了,沒了……”她們母女辛苦了這麼久的心血就被人這麼給毀了!
沈容沒做聲,拿起電話給耿長河撥了個電話過去,說道:“你上次說介紹給我的那個律師呢,還算數嗎?他擅長民事糾紛嗎……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孟軍他媽帶著人把我媽的店給砸了,對,就剛發生的事。你不用過來了,麻煩請你那位律師朋友來一趟,案已經報了,民警很快就來,好的,多謝。”
“你報警了?”沈母擦了擦眼淚,總算緩過神來了。
沈容瞥了她一眼:“不要說家裡沒個男人就要受人欺負的話了,別人來找麻煩,你不知道打110嗎?警方有保護公民的義務,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
她是真的很生氣,原以為經過這半年多來的自立自強,沈母已經改變了許多,哪曉得,遇到事,還是隻知道哭和哀求。
沈母被她說得無話可說,慚愧地道:“媽當時太慌了,腦子一時沒反應過來。”
孟母在一旁聽到母女二人的談話,不以為意地嗤笑了一聲:“我砸我兒媳婦的店,自家的店鋪,我想砸就砸,怎麼啦?這是我們的家務事,警察來了,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她就是篤定了這一點,才敢過來鬧事。沈容不是威脅她嗎?哼,看誰能威脅誰。若是這小蹄子識趣,乖乖離婚,那就算了,否則,以後她這店也別想開起來了。
沈母看看沈容,又瞧瞧孟母,心裡忐忑極了。
只有沈容不為所動,她一直留意在門外的情況,一看到兩個民警過來,她馬上走了過去。
兩個民警掃了一眼門口和店裡的狼藉,問道:“怎麼回事?是誰報的警?”
沈容走近,朝兩人點了點頭說:“兩位警官好,是我報的警。這位肖女士帶了兩個人過來,不分青紅皂白,把我媽的店鋪給砸了。”
孟母雖然叫囂得厲害,可看到民警氣焰還是弱了三分,馬上辯解:“警官,這是我兒媳婦的店,自家人開的店,我身為婆婆,砸自家的店怎麼啦?不犯法吧?”
兩個警察聽了都很無語:“就算是你兒媳婦的店,也不能亂砸!”
孟母胡攪蠻纏:“我這怎麼算亂砸,她又沒工作,沒錢,開店肯定也是問我兒子要的錢,我砸自己兒子的店怎麼啦?兒子是我辛辛苦苦生的,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我砸他點東西怎麼啦?我兒子都沒意見,別人能有什麼意見?”
她這偷換概念的功夫還真是了得。兩個民警有點頭痛,遇上這種不講理的老太婆最麻煩了,關鍵是雙方又確實是親戚,還是長輩和晚輩的關係。
他們正糾結時,門口忽然傳來一道溫和卻不失力量的聲音:“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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