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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範圍,衛華可不想自己被別人用狙擊步槍給來一槍。到了約定的時間,兩輛車開進了低窪地,車上下來了六個人,隆馬奇和他的狗頭軍師都在,另外兩個是保鏢,還有兩個就是負責辦理此案的警察了。
看見六人下車,衛華出現在離隆馬奇等人比較近的一個小山丘上。衛華頭上依然戴著面罩,要了插著軍用消聲手槍,讓人一看就知道他就是勒索者。衛華對六人問到:
「錢帶來了嗎?」
「沒有!原因是時間不夠,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籌集你要的贖金。你要知道隆馬奇先生沒那麼多的現金,況且你只要美金不要印尼盾,這就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負責辦案的警察介面回答到。衛華知道他是警察,但是他並有點破,而是問到:
「你是誰?你和他是什麼關係?錢的事你能做得了主嗎?」
「我是隆馬奇先生的朋友,也是他的律師!錢的事情我可以做主,不過你要給我們足夠的時間來籌集贖金。」負責辦案的警察回答到。
「時間我可以給你們!但是你們可別耍花樣!我是個亡命之徒,殺人不眨眼。我找隆馬奇是為了錢,所以拿到了錢隆馬奇你的命就可以保住了。但是,下一次我一定要拿到錢,不然的話我就會殺了你!隆馬奇!因為你已經騙了我三次了,我不想再被騙。如果我下一次還是拿不到錢,同行們會笑話我,這對我的事業沒什麼好處!好了!我走了!你們不用送!」說完衛華從容的走下小山丘,很快的就消失在另一個小山丘的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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