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 未播先火賣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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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鋪貨。
如果電視劇高開低走,前期昇天,後期墜地,出版社會有虧本的可能。
基於這個可能性,五五分成的分配方案非常合理,各方都沒有異議。
但林巖的《犯罪現場調查》還沒開播,就已經人盡皆知,虧本的可能性,被無限降低,基本等於沒有。
這種情況下,願意降低分成拿到銷售權的出版社,恐怕就不是一家兩家了。
時代出版社雖然經常和福克電視臺合作,但雙方也沒有簽訂獨家協議,福克電視臺完全可以選擇其它出版社合作。
韋斯特為了保證合作能順利進行,只能選擇降低分成。
“百分之四十的銷售額分成,還得包攬成本,你們可賺不到多少錢了啊!”
林巖笑呵呵道。
一下子讓利十個點,可真夠狠的。
“有的賺我們就很滿意了。”韋斯特說道。
他不想丟掉單子,只能在自己身上割肉,餓不死就好說。
“《犯罪現場調查》的小說版本銷售權,我可以賣給你,就按這個分成方案。”
韋斯特有些懵逼,他原本以為,對方目前有優勢的情況下,估計還得扯皮一會,他可能還得降幾個點,才能把事情談下來。
沒想到林巖這麼幹脆的答應,讓他一時半會反應不過來。
“這項合作談完了,我們來談另一個合作。”林巖說道。
“另一個合作?”
韋斯特更加懵逼了。
據他所知,林巖和福克電視臺合作的電視劇,目前就《犯罪現場調查》一部,有第二部的話,福克一定會提前告知他。
“我準備發表一部小說,偵探型別的。”
林巖正色道:“如果銷售情況理想,也會改編成電視劇。”
韋斯特意味深長的看著林巖,這個夏國人,真夠精明的。
電視劇劇本改編小說,林巖賺再多錢,都得和福克電視臺分。
福克電視臺不可能只買了電視劇版權,其它衍生品版權,肯定都一併拿下。
這是行業明面上的規則,再知名的編劇,都必須要遵從。
電視劇衍生品版權的收益,大多數時候,不比播出時的廣告收益少,甚至還可能更多。
電視臺不可能放棄這塊大蛋糕,出錢出力出平臺,就賺個廣告錢,換誰都不願意。
但小說拍成電視劇,就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或版權運營方可以選擇只賣出電視劇版權,將其它權益留在自己手中,將利益最大化。
林巖先發布小說,再賣給福克電視臺電視劇版權,所有收益盡收口袋。
關鍵是,林巖竟然還當著福克的面說這些。
韋斯特偷偷瞟了一眼福克,果然,福克的面色,在林巖說出這句話後,立時陰沉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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