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3)
長生千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分卷(33),每次穿越都在大理寺牢房,長生千葉,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兇殺了阿虎,然後曹知水正好路過呢,不就成了這隻替罪羔羊。
厲無爭感覺自己頭都大了,說:太複雜了,所以我就要個結果,你們都覺得曹知水不是兇手罷!那他是為了什麼啊,為什麼不說話呢!他就算不知道真兇是誰,那他也要為自己辯解罷。
這個問題問的好。黎洛笑著點了點頭。
厲無爭驚訝,說:你知道為什麼。
這不是顯而易見嗎?黎洛道:因為曹知水很在意真兇啊,他不想讓別人發現真兇是誰,他在保護真兇,所以一句話不說。
什麼?厲無爭傻眼了,說:他在保護真兇,那真兇
謝長纓淡淡的道:曹縣令。
黎洛點了點頭,笑眯眯的對謝長纓說:王爺和我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啊,我也是這麼認為的。
不可能。厲無爭搖頭,曹縣令的確應該是曹知水最為在意的人,可說曹縣令是兇手,厲無爭覺得不敢置信。
給你們講個故事罷。
黎洛揹著手,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樣,說:我打聽來的,曹縣令的故事。
曹縣令還沒來於橋之前,也是當官的,同樣也受人愛戴,是個清正廉潔的好官。曹縣令之所以離開那個地方,前往於橋赴任,其實是為了離開傷心之地。
因為在那裡,他最為疼愛的女兒死了。
曹縣令一直非常自責,是他沒有保護好女兒,否則也不會
事情要追溯到許多許多年前,曹縣令救了一夥難民,將他們安置下來,還幫助他們蓋房子,難民都非常感謝曹縣令。
這些難民之中有個小夥子,年輕,肯吃苦,而且長相也頗為端正。曹縣令覺得他是個可塑之才,雖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頭金不換,還是可以被原諒的。
所以曹縣令就去問那小夥子,願意不願到衙門裡來當差,也好多賺一些錢,過上好一點的日子。
小夥子非常樂意,千恩萬謝的進了衙門當衙役,每日裡都比別人勤勞許多,什麼髒活累活都願意幹。
小夥子在衙門幹活,一來二去,莫名就和曹縣令的女兒熟絡了起來,然後漸生愛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縣令的女兒也喜歡這樣勤勞樸素的男子,並不會嫌棄他沒有身份。
其實這也不算是壞事,畢竟曹縣令也沒想著給女兒找什麼大門大戶的夫君,只要女兒開心快樂就好。
但是後來
縣裡來了一戶富商,決定定居在這地方,而富商少爺認識那小夥子。
小夥子從外鄉而來,和富商以前認識。原來小夥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個家丁,但是因著富商過於刻薄刁鑽,所以小夥子實在是幹不下去了,乾脆偷了富商家裡一些東西,準備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敗了,小夥子被富商抓了回來,狠狠毒打一頓,然後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見骨,代表了他手腳不乾淨。
那之後小夥子養傷幾個月,然後他第二次逃跑了
這一次他成功了,離開了富商家裡,躲得遠遠的,然後遇到了大善人曹縣令,還在衙門裡有了一份工作,還多了一個心上人。
一切本來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現了,富商找到小夥子,要將小夥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於眾,告訴所有人,他是個賊,一個賊居然做了衙役,說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脅小夥子,還讓他把偷走的東西還回來,小夥子還不上錢,也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過去,他很害怕。
這個時候,富商對他提出了另外一個補救的辦法。
富商看上了曹縣令的女兒,覺得曹小姐著實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歡他,直接拒絕了他。
富商很生氣,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