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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上門,林希走到桌邊拿起那幾張稿紙,上面全是手畫的五線譜,看得出來,還留存著用橡皮擦過很多次的痕跡,反覆修改過很多遍的…給他寫的歌。
他試著哼唱了一下,調子很舒緩,的確,如她所說,真的很好聽。
這是一首情歌,名叫《初戀》,旋律婉轉悠揚,淺斟低唱,需要濃郁的情緒,能夠把一個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來。
畢竟電視機前面女觀眾居多,深情的男人,是最能夠緊緊揪住各個年齡段的女性的心,看得出來,這首歌,李懸是花了很大的心思,要為他吸納粉絲,打好開局的第一戰。
他將稿子重新整齊理好,扔在了桌上,轉身看向窗外,華燈初上,一片璀璨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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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林希七歲,在繁華熱鬧的商業中心跟母親走散,後來一個慈眉善目的阿姨說要帶他去找媽媽,他就跟著她上了一輛銀色的麵包車。
車門一關,再度睜開雙眼,窗外的高樓大廈已經被狂風呼嘯飛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
買他的那戶人家姓胡,在荒僻貧窮與世隔絕的洪溝灣,還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至少,一個月能吃得上一頓豬肉。家裡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鵬,身體健壯但總是彎腰駝背,看上去死氣沉沉,他的女人叫金花,在往上還有兩位老人。
胡大鵬年紀不過三十,彎腰駝背的緣故,就是因為生不出娃來,在村裡經常讓人背後戳脊梁骨,你一下我一下,戳著戳著,就把一個挺拔健碩的小夥子給戳成了駝背。
金花倒是能生養,因為她年輕的時候懷過,讓她懷孕的男人出了山,進了城,就再也沒有了音訊。娃不過週歲就死了,鄰村的胡大鵬看上了她,便將她娶回家,到現在七八年過去了,肚子裡卻一點兒動靜都沒有,她生過娃,這在過去是何等羞於啟齒的事,現在竟被她時時刻刻掛在嘴皮子上唸叨著:“大家都曉得的,我這片地是能結果子的好地,是種子不好使,不是我的地不好啊!”
她越說,胡大鵬的背越是彎了下來…
終於,胡家的兩位老人,決定給胡大鵬買個娃,買個男娃。
四萬八千塊,他們家掏空家底的全部積蓄,從一個經常來山裡做生意的女人手裡,買了個模樣俊生的小男娃,雖然年齡可能有點大,但是他們相信,只要帶帶,總能帶熟。
胡大鵬得了這麼個俊得像從畫裡走出來的兒子,高興得晚上覺都不睡了,更加奮力地在金花身上耕耘著,證明他也是個男人。無數個驚恐的夜晚,林希一個人蜷縮在陌生的房間裡,聽著鄰屋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尖叫,瑟瑟發抖。
一家四口,圍著這麼一個乖兒子轉,怕兒子吃不來粗麵饃饃,還專門去鎮上打了細白麵回來,給他做白麵饃饃吃。
結果那白麵饃饃只被林希咬了一口,就扔出了十米八仗遠,嘴裡嚼的那一塊也被吐了出去。
“難吃!我不吃!”男孩的哭聲震耳欲聾:“我要回家!我要媽媽!”半個山都能聽得見他的鬼哭狼嚎。
一個如此孱弱瘦小的生命,怎麼會爆發出那樣驚人的力量呢?
胡大鵬心疼糧食,一巴掌呼扇過去,將男孩打得仆倒在地,半邊臉紅腫了起來,胡大鵬宛如一個□□的暴君,氣呼呼地說道:“你要往哪回!俺就是你爸,這是你媽,這是你姥,這裡就是你的家!”
金花心疼孩子,又給他做了臘肉湯麵皮,這個並不富裕的農村家庭,傾盡所有地對他好,把過年才能吃到的肥肉端到男孩面前,儘可能地討好和收買他的心。
然而林希只是看了一眼湯麵上的油末花子,就噁心得簡直要吐了。胡家不可能想象得到,這個從城裡來的孩子,生於一個何等富裕優越的家庭,過去吃的縱然不是頓頓山珍海味,但是至少是精心調配的營養細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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