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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元年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於路[1],目逆而送之[2],曰:“美而豔[3]!”

註釋:

[1]華父督:名督,字華父,宋戴公之孫,好父說之子。孔父:名嘉,宋大司馬。[2]目逆而送之:人從對面來,先以目迎之,走過後,又以目送之。逆,迎。[3]美而豔:美麗動人。美,指面目姣好;豔,指光彩動人。

原邊注:

此段只幾個字,便極生動地寫出華父督的“色相”,完全是小說筆法。東漢服虔注“目逆而送之”說:“目者極視而睛不轉也。”《史記·宋微子世家》改寫為“督悅,目而觀之”。金人王若虛《滹南遺老集》評論說:“《左傳》‘目逆而送之’,其言甚文;《史記》乃曰‘目而觀之’,不成語矣。”

桓公二年春,宋督攻孔氏[1],殺孔父而取其妻[2]。公怒,督懼,遂弒殤公[3]。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4],民不堪命[5]。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6],先宣言曰[7]:“司馬則然[8]。”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立之[9],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10],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11]。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12]。戊申[13],納於大廟[14]。非禮也。

註釋:

[1]宋督攻孔氏:此句應與元年傳文“……美而豔”連讀。宋督,即華父督。[2]取其妻:此是用武力強行霸佔。[3]殤公:宋國國君,名與夷,因其年齡很小就被殺死了,所以諡號“殤”。[4]十年十一戰:宋殤公在隱公四年即位,到桓公二年,共打了十一仗。[5]不堪命:不能忍受參與戰爭的命令。[6]故:有意。因:承。[7]宣言:揚言。[8]司馬則然:大司馬要這樣做。司馬掌管全國軍隊,所以宋督早就宣揚說,頻年戰爭,是大司馬要這樣做的,把責任推給孔父嘉。[9]莊公:即公子馮,其時出居於鄭國。[10]賂:以財物送人。[11]相宋公:華父督就當了宋莊公的相。[12]取郜大鼎於宋:鼎是郜國所鑄,後歸宋國。郜,姬姓小國,國境在今山東成武一帶。郜國早被宋國所滅。此時宋華父督以郜鼎賄賂魯國。[13]戊申:四月九日。[14]大廟:即太廟。魯桓公想將郜鼎放置於魯國太廟。

原邊注:

宋殤公“十年十一戰”中,除隱公五年取邾田與鄭國無關外,其餘皆宋、鄭交戰。

華父督為了收買人心,公然賄賂諸侯。魯桓公把華父督賄賂他的郜達鼎陳列於太廟,被評為不合禮制。

臧哀伯諫曰[1]:“君人者將昭德塞違[2],以臨照百官[3],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4],大路越席[5],大羹不致[6],粢食不鑿[7],昭其儉也。袞、冕、黻、珽[8],帶、裳、幅、舄[9],衡、紞、紘、綖[10],昭其度也。藻、率、鞞、鞛[11],鞶、厲、遊、纓[12],昭其數也。火、龍、黼、黻[13],昭其文也。五色比象[14],昭其物也。鍚、鸞、和、鈴[15],昭其聲也。三辰旗旗[16],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17],登降有數[18]。文、物以紀之[19],聲、明以發之[20],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

註釋:

[1]臧哀伯:魯大夫,名達,僖伯之子。[2]君人者:做百姓的君王。昭:顯揚。塞:堵塞。違:邪,不合德義,違禮之事。[3]臨照:監視,示範。[4]清廟茅屋:以茅草蓋屋作太廟。清廟,太廟。[5]大路:此處指祀天時所駕的玉輅。其中木輅最樸素,玉輅最奢華。路,通“輅(lu)”,指車子。越(kuo)席:用蒲草織成之席,鋪於大輅中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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