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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買過一期後,就愛不釋手,從此以後一發而不可收,每每經過郵局都要進去看看,新一期的《讀者文摘》到了沒有,這個愛好一直伴隨了他幾十年,哪怕後來畢業了走上社會,哪怕後來改名叫《讀者》,虎永剛依然痴心不改!
虎永剛參加活動的初衷僅僅是為了擴大自己的集郵範圍,至於另外兩個愛好—文學和書法,那是雜誌社的要求,參與者至少要寫三個愛好,加大推薦時的匹配度。
從鄺麗斯的來信可以看出,《讀者文摘》雜誌社的態度是認真負責的,沒有應付了事地隨便給虎永剛推薦一個朋友。鄺麗斯的字很漂亮,說明她是練過的,應該是書法愛好者;信的最後特別交代:郵票勿損,務必郵回!這說明了她是一個集郵愛好者。
收到了人家的信件,就要及時回覆,這是對別人的尊重。寫信這件事,虎永剛做起來輕車熟路的。自從他小學三年級學會了寫作文開始,家裡給新疆姑媽虎莉的信件,就全部由他代勞了。因為經常會和虎莉通訊,家裡有現成的信紙和信封。
攤開了信紙,虎永剛首先對鄺麗斯的一手好字讚美了一番,虛心地向她請教練習的方法,並表示要拜她為師。然後著重進行了自我介紹。從出生於1969年開始,濃墨重彩地描繪了一個農村孩子所經歷的生活。寫了生產大隊幼兒園的童年趣事;因為唐山大地震的發生,他睡過防震棚;開始上一年級的時候,還是在防震棚裡讀書;後來偉人去世,他們都帶著黑袖套參加過追悼會等等,一直講到現在中考的情況,洋洋灑灑寫了好幾張紙。接下來虎永剛對信中自己的知識盲點也不隱瞞,虛心請教兩個問題:1,中三年級是什麼情況?2,追星是什麼意思?難道她們那裡的人喜歡追著天上的星星跑嗎?
最後他按照鄺麗斯的要求,把郵票連同信封一起剪下來,和摺好的信紙一起裝進了信封,寫上地址,把信封用漿糊封起來,騎著腳踏車去鎮上郵局了。
虎永剛把郵票連同信封一起剪下來的做法,是那時候的集郵愛好者常用的方法。如果是把郵票從信封上撕下來,很容易損壞,即便是沒有撕爛,也會傷到郵票的品相。把郵票連同信封一起剪下來,放在水裡浸泡幾分鐘,信封就會和郵票自然分開,郵票毫髮無傷。溼郵票不能曬乾或烘乾,要夾在舊書中把水份吸乾。
初三的虎永剛不知道中三年級是什麼,也不知道“追星”是什麼意思,這一點都不奇怪。外面的世界對他來說還很陌生,她也不過剛剛看過《霍元甲》和《少林寺》,對所謂的明星毫無感覺。
自從信發出去之後,虎永剛感覺得到自己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的他只知道吃、睡、玩,現在好像有了一種牽掛,每天都盼望著郵遞員的到來。
那時候的車馬是真的慢!人們卻也樂此不疲!有所期待,也是生活的一種美好吧!
後來不久,虎永剛知道了,他和鄺麗斯的這種通訊行為叫做“筆友”,據說在oIcq這玩意兒出現之前,這種交友方式還風靡了一段時期。若干年之後,他有了“q友”,再後來,他有了“微友”,那時的他幾乎忘卻了還有“寫信”這種交流方式!
虎永剛在經歷了五次失望之後,第六天郵遞員終於給他帶來了一封信!
一看信封上那靈動娟秀的字跡,他就知道:這正是他盼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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