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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父子,沒有糧餉,士兵餓死也是不會吵的。俗語都說:“皇帝不差餓兵。”崇禎卻認為餓兵可以自己捉老鼠吃。
周延儒揣摩到了崇禎心意,又乘機中傷,說道:“臣不敢阻止皇上發內帑。現在安危在呼吸之間,急則治標,只好發給他。然而決非長策,還請皇上與廷臣定一經久的方策。”崇禎大為贊成:“此說良是。若是動不動就來請發內帑,各處邊防軍都學樣,這內帑豈有不幹涸的?”崇禎越說越怒,又是憂形於色,所有大臣個個嚇得戰戰兢兢,誰也不敢說話2。袁崇煥請發內帑,其實正是他不愛惜自己、不怕開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來,他只須申請發餉,至於錢從何處來,根本不是他的責任。國庫無錢,自有別的大臣會提出請發內帑,崇禎憎恨的物件就會是那個請發內帑之人。以袁崇煥的才智,決不會不明白其中的關鍵,但他愛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說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餉銀就始終發不下來,那麼就由我開口好了。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刻肆無忌憚,不再稱汗而改稱皇帝。
袁崇煥回任之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發生兵變,當時自然不能與清兵開仗,於是與皇太極又開始了和談,用以拖延時間。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立即作出有利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條件,是要他先除去帝號,恢復稱“汗”。皇太極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地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邦,原是對明朝極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形勢,不研究雙方力量的對比,堅持非消滅滿清不可,當即拒絕了這個要求3。皇太極一直到死,始終千方百計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寫信給明朝邊界上的官員,又託朝鮮居間斡旋,要蒙古王公上書明朝提出勸告。每一個戰役的基本目標,都是“以戰求和”4。他清楚的認識到,滿清決計不是明朝的敵手,明朝的政治只要稍上軌道,滿清就非亡國滅種不可。滿族的經濟力量很是薄弱,不會紡織,主要的收入是靠搶劫5。皇太極寫給崇禎的信,可說謙卑到了極點6。
然而崇禎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啟更厲害得多,對滿清始終堅持“不承認政策”,不承認它有獨立自主的資格,決不與它打任何交道7。
為了與滿清作戰,萬曆末年已加重了對民間的蒐括,天啟時再加,到崇禎手裡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兩,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一年之中單是軍費就達到二千萬兩(萬曆初年全國歲出不過四百萬兩左右),國家財政和全國經濟在這壓力下都已瀕於崩潰。明末民變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負擔不起這沉重的軍費開支8。
敵人提出和平建議,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論。我以為應當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加以考慮:敵人的和議不過是一種陰謀手段,目的在整個滅亡我們?還是敵人因經濟、政治、軍事、或社會的原因而確有和平誠意?
必須假定締結和約只是暫時休戰,雙方隨時可以破壞和平而重啟戰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對我方比較有利?還是休戰一段時期再打比較有利?
締結和約或進行和平談判,會削弱本國計程車氣民心、造成社會混亂、損害作戰努力、破壞聯盟關係、影響政府聲譽?還是並無重大不良後果?
和約條款是片面對敵人有利?還是雙方平等,或利害參半,甚至對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當然應當斷然拒絕;若是後者,就可考慮接受,必要時甚至還須努力爭取。在當時的局勢下,成立和議顯然於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論從政略、戰略、經濟、人民生活哪一方面來考慮,都應與滿清議和。
拒絕和滿清議和,是崇禎一生最大的愚蠢。他初即位時清除魏忠賢逆黨,處理得十分精明,於是臣下大捧他為“英主”。他從此就飄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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