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蘭Y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章 袁崇煥·傳十,江湖奇人怪事,德蘭Y,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了,真的以“英主”自居,認為“英主”決不能和叛逆的“建州衛”妥協。在明朝君臣的觀念中,“建州衛”始終是中國皇帝屬下一個小官的領地,皇帝決不能跟小官談和。至於使得全國億萬人民活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皇帝的尊嚴不能有絲毫損害。

他可以和察哈爾蒙古人談和,付給金銀以換取和平。因為明朝的江山是從蒙古人手裡奪來的,明朝承認蒙古是敵國。堅持政治原則,本來不錯。然而政治原則是要以正確的策略來貫徹的。完全忽視實際情形,把國家與人民的生死存亡置之不顧,和“英主”兩字可相差十萬八千里了。

袁崇煥和皇太極一番交涉,使得皇太極自動除去了帝號,本來是外交上的重大勝利。但崇禎卻認為是和“叛徒”私自議和,有辱國體,心中極不滿意,當時對袁崇煥倚賴很重,隱忍不發,後來卻終於成為殺他的主要罪狀。

1《明史·錢龍錫傳》:“龍錫奏辯,言:‘崇煥陛見時,臣見其貌寢,退謂同官:此人恐不勝任。’”錢龍錫這話也是胡說八道,怎能見人家相貌難看,便說他不能擔當大事?

2《烈皇小識》:“時天威震迅,憂形於色。大小臣工皆戰懼不能仰對,而延儒由此荷聖眷矣。”

3關於這場交涉,因皇太極稱帝之後再自動除去,又嚮明朝要求發印而不得,在滿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書中都無記載,或有記載而後來都刪去了。但清內閣檔案中還留存皇太極天聰四年頒示的一道木刊諭文,其中公開承認這件事:“逮至朕躬,實欲罷兵戈,享太平,故屢屢差人講說。無奈天啟、崇禎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號),及禁用國寶。朕以為天與土地,何敢輕與?其帝號國寶,一一遵依,易汗請印,委曲至此,仍復不允。”

4《明清史料》丙編,皇太極諭諸將士:“爾諸將士臨陣,各自奮勇前往,何必爭取衣物?縱得些破壞衣物,尚不能資一年之用。爾將士如果奮勇直前,敵人力不能支,非與我國講和,必是敗於我們。那時穿吃自然長遠,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豈不美哉?”

5《天聰實錄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鮮國王信:“貴國斷市,不過以我國無衣,因欲困我。我與貴國未市之前,豈曾赤身裸體耶?即飛禽走獸,亦自各有羽毛……滿洲、蒙古固以搶掠為生,貴國固以自守為素。”

6《天聰實錄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禎皇帝信:“滿洲國汗謹奏大明國皇帝:小國起兵,原非自不知足,希圖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邊官作踐太甚,小國惱恨,又不得上達……今欲將惱恨備悉上聞,又恐以為小國不解舊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詳陳也。小國下情,皇上若欲垂聽,差一好人來,俾小國盡為申奏。若謂業已講和,何必又提惱恨,惟任皇帝之命而已。夫小國之人,和好告成時,得些財物,打獵放鷹,便是快樂處。謹奏。”最後這句話甚是質樸動人。

7崇禎五年,宣府巡撫沈?ず頹寰16薊ゲ磺址福珈醣惆馴可惺樾苊饔齦鎦安*辦,沈?は掠4撕笏輪幾乇叩墓僭保魏穩瞬壞糜肼逵釁街蛔值慕煌ā*

8《明史·食貨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武俠小說相關閱讀More+

叢月最新小說

我在修仙界搞內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