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021章 誰監督黨?,宦海龍騰,雲無風,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作為一種有效的反[***]工具,“雙規”制度可能無法全盤廢止,但有關部門需要按照法治原則對其進行改進,使其越來越規範,越來越嚴格;同時,按照法治原則,“雙規”的適用範圍、物件也應該越來越小,適用頻率越來越低。在一個法治社會,[***]行為及官員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應該由普通司法機關、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式進行調查和懲處。
“雙規”是黨組織內部的一種“家法”,“雙規”不是一種在法律中規定的司法程式,它存在的依據是黨的條例。就黨內規定而言,沒有任何級別的黨員也可以被“雙規”;在實踐中,有一定級別的黨內高官在進入司法程式之前,通常都先由紀委出面調查,並使用“雙規”這種調查手段。
“雙規”一般是以紀委的名義,它是一種黨內調查手段,適用物件是黨員;“兩指”是以監察機關的名義,是一種行政調查手段,適用於所有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不論黨員還是非黨員),不過在實踐中,一般只對非黨員進行“兩指”,黨員一般都適用“雙規”。“雙規”手續簡便,又不象拘留等強制措施有法定的時間限制。因此被認為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調查手段。紀檢委透過“雙規”等手段把問題調查清楚了,再進入司法程式。
“雙規”很厲害,嫌疑人逮捕以後還可以會見律師,但被“雙規”者沒有這個權利;如果被判有罪,“雙規”和不計入刑期。蕭宸還在讀書的時候便知道,法學界一直認為,在某種意義上“雙規”就是變相拘禁。所以“雙規”缺少法律依據,只在特別情況下有其必要姓。
當然,蕭宸也不得不承認,從反[***]鬥爭的現實需要來看,“雙規”措施確有一定的必要姓。官員是特殊的職業,他們掌握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同時,也就意味著要自動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自由。如果確有證據表明公職人員有以權謀私的行為,那麼透過採取“雙規”儘快查請問題,能夠防止其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如果不是大膽而堅決地行使“雙規”等措施,一些嚴重[***]案件很難突破,人民群眾對反[***]的信心也很難增強。
但是,這豈不是就自己跟自己卯上了?
(未完待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